2016年04月12日 11:40
記者林冠瑜/採訪報導
什麼是兒少性剝削?
舉凡與未滿18歲兒童或少年坐檯、陪酒、陪唱、陪搖、陪舞、陪遊等陪伺行為;進行有對價之性行為或猥褻行為皆為法定所規範的兒少性剝削。根據衛生福利部統計,台灣每年約有300至500名兒少,陷於被性剝削的處境。
約在1987年至1996年十年間的「救援雛妓運動」,讓在「台灣錢淹腳目」的台灣人頓時發現,一片欣欣向榮,快速發展的都市原來隱身著受到嚴重剝削的原住民少女們,我們與她們共存在這片土地,卻不曾共同分享。2000年前後,報章雜誌引進「援交」一詞,穿著「高校制服拿著名牌包」的形象,再次覆蓋了人們對兒童與性交易的想像,同時也成為社會環境變遷的見證。
2004年,韓國導演金基德大膽地以援交作題材,從《援交天使》開始,人類在青少年時期複雜的「性」、「愛」、「生存」與「消費」讓議題多了不同詮釋,但這些個案仍然離一般人遙遠,當然更不會想到,有一段時間曾大規模流行的情色摸摸茶、茶店、制服店;至今談生意、遊樂必備的KTV、酒店,可能曾有鄰居家女兒、學校同學或是家中「絕對不會變壞的孩子」的身影。
專訪原先安排好已結案的少女受訪,但當天臨時有事無法前來,因而僅有社工的觀點。社工並非社會學者,與建構社會理論無涉,尤其相對少女們單一的個人經驗,在工作專業上與情感間轉換的他們,或許能有更細緻的觀察。
本篇採訪社會局社工督導葉建良,勵馨基金會主責兒少性剝削的後追社工温易珊、張偉修與陳素琪,談他們所接觸的個案、工作與生活,雖然各自觀點不盡相同,但都希望能讓讀者觀看,在獵奇眼鏡後的視與見。
什麼樣的孩子會去做性交易?
「到底是什麼樣的孩子會去做性交易?」身為一名男性社工的葉建良,剛接手兒少性剝削議題時,同樣也帶著疑惑。「社經地位低出身的孩子?」我問,葉建良說,「這不是又再標籤化他們嗎?」
葉建良說自己雖然很難否認,大部分接觸的孩子都來自「弱勢家庭」,但與其對他們「上標籤」,不如不要歸類來得好。
「我曾經接觸過一個case,家庭功能很好,父母也很有錢,但孩子跑去援交,我問她為什麼做,她是說好奇,能得到錢又想嘗試,那孩子表現非常優秀,讀中部的排前三名高中,父母來警局都傻眼。」
「其實面對兒少性剝削的議題,有沒有可能像妳剛剛說的,她們家庭功能比較不好?確實比例高一點,家裡比較窮一點,弱勢家庭,單親家庭等等,可能性相對高一點,但不是絕對。如果說絕對,那真的也太標籤這些孩子了。」至於那名令爸媽「跌破眼鏡」的女孩的案子,「這個案子我沒辦法,只要有性交易之實就一定要安置,父母當然非常氣憤。」
接手「後追」(後續追蹤)的社工,温易珊、張偉修與陳素琪,除了負責孩子們從安置機構回來後的生活追蹤,還包括了在孩子回歸之前,接觸孩子的原生家庭,確保小孩們回到家庭後,不會再回到過去的生活模式,而工作階段的不同,也讓她們對於這些孩子的出身有其他的觀察。
現任勵馨基金會的社工督導温易珊說到自己印象深刻的案子:「那個孩子從安置要回來前,就確定完全沒有家人。她原本有爸爸,但爸爸在安置期間過世,媽媽是重度精神障礙,需要終生住在療養院,她的兄弟姊妹都不是同父同母,跟她也沒感情,所以從回家開始就必須要一個人開始想辦法。」
「像這樣沒有家的孩子怎麼辦?」我問。
「類似這樣的案件就要陪著他們去面對所有生活會發生的問題:譬如說回來前先跟安置機構、學校請假,陪他們去找房子,幫他跟房東經營關係,找工作,跟雇主接洽等等。像這個案子就要很全面性的需求。」「有點像半個媽?」我問,原先表情有點嚴肅的易珊笑了出來:「對!」
「這個孩子15、16歲開始接觸性交易,是直接載去旅館的那種。她在網咖玩遊戲的時候,朋友介紹她,朋友男友好像在做經紀人,就問她:妳缺不缺錢啊?她就去做了。」
另一位社工張偉修也遇到了同樣爸爸過世,但媽媽入獄的孩子,兩個哥哥已有各自生活,她出來也要自己獨立。「出來也是陪她找工作、找房子,也陪她去監獄看媽媽,還有報名學校。」
什麼是後追社工?
後續追蹤社工,在孩子們因從事性交易,或有性交易之虞的工作,而在中途學校(至少2年)或是少年福利機構(3個月以上)安置結束後,追蹤個案後續的社工。後追社工為了確保孩子回歸家庭順利,會做家庭處遇服務,也就是在孩子出來之前,接觸與了解原生家庭,評估孩子回歸後的狀況。
孩子,為什麼?
處理一個又一個的個案,社工師不是社會學者,研究與歸納終究不是他們的工作,但在這個連成人都生存不易的社會要「活下去」的鑿痕,卻從這些孩子的身上清晰可見。
後追社工陳素琪在家庭處遇服務中,發現了孩子的困境:「之前遇到一個孩子非常穩定,爸爸媽媽也都很積極,在服務的過程都很順利,但總覺得好像這個家庭有一些我們還沒發掘到的,但後來聽孩子慢慢說,她在工作後,父母就常常向她要錢,而且越要越頻繁,我就發現爸媽對我有所隱藏。」
葉建良就自己接觸的個案認為,「家裡經濟狀況比較不好的,我有遇過個案是這樣,我相信她說的,是真的為了幫助家庭經濟而出來做,我的經驗大概只有一個孩子是這樣。但大部分遇到的孩子會說家庭經濟不好啦,要不到零用錢,但真的把賺來的錢拿回幫家裡的非常少。大部分就是物慾或好奇,像有遇過跑去坐檯、陪酒,她們認為:這樣可以交朋友。」
如果說温易珊和陳素琪遇到的案子,都是家庭功能喪失,安置後需要自立生活,那當時的他們為了活下去,選擇也就能夠理解,然而像葉建良所說,孩子與「朋友」、「物慾」之間的糾葛,有時候就是出身一般家庭也無法抵擋的因素。温易珊認為「離家就是要活下去,但很多是要幫朋友或是幫男朋友還錢。如果說物慾高,可能是男朋友物慾很高。(笑)」
張偉修遇過一個為朋友兩肋插刀的案子:「這個個案是女生,爸爸非常支持她,很積極去改變,雖然是單親家庭,但在爸爸的支持下,孩子最後回到學校,很穩定的過生活。爸爸第一時間知道很震驚,覺得小孩子被騙,太重朋友。她就是因為太重朋友,很想要幫朋友還錢。」
資料來源: ETtoday生活新聞 | ETtoday 新聞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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