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2013)蘇力颱風來襲,強風把台北市的樹連根拔起,路邊車子也被吹的東倒西歪。

最近有件事因為李登輝投書日本媒體言論和阿帕契洩密不起訴被忽略了,就是歌手錦雯在個人社群網頁上留言,罵烏來颱風受災區都沒看到那群搞社運的年輕人。這其實反映了台灣人對社會服務領域,一種很普遍的心態─直接服務才是王道,其他都是其次的。

問題是,沒有行政或資源上的協助,直接服務也做不下去。像這幾天雖然不是所有人都去救災,但是有人在網路上幫忙傳播災情,協助反映災民的需求、有人自己捐錢捐東西,也幫忙籌募物資,這些行為都有貢獻,也許不如直接深入災區那麼偉大,但是沒有這些人在後面支援,前面的人也沒辦法救災。別的不說,烏來的災情本來是不被媒體重視的,因為大家都忙著在檢討柯文哲害台北市人喝髒水、罵他沒有趕快清理樹木,烏來的災情會廣為人知,不就是因為網路上很多人幫忙傳遞訊息?不然誰知道烏來怎麼樣?

其實不只是急難救災是這樣,平常一般的社會福利團體也是這樣。很多機構都只想到直接服務的需求,沒想到社會福利的發展,也會需要各種間接服務的專業人力,包括行政、財務、宣導、推廣、公關、政策、網路資訊、研究發展....等,頂多募款時會找個企劃人員,但事實上社福機構要發展,這些間接的人力也是不可或缺的。但事實上這也不能責怪主事者,因為包括政府的社福補助、公彩回饋金,還是聯合勸募這些一般民間團體比較依賴的資源,也都只補助社工、教保、照顧服務...等直接服務的人事費,對於間接的人力幾乎都不給予補助。這就反映了社會上對於社會福利資源或人力運用的一種觀點:錢一定要直接給需要的人,如果要放在服務人力,也是要給直接服務的,不能拿去請行政或其他人力。

如果長久這麼發展下去,台灣的社福機構就變成只會做服務,但是專業能力發展就受限制,政策、資訊等宏觀的能力也沒辦法發展,「錦雯事件」其實反映的,也就是現實上台灣民間社福團體發展的限制。說到底,還是一般民眾或資源提供者,對所謂社會服務的想像,就是這樣。錦雯實在也沒什麼好道歉的,某個角度來說,她反映的也是許多台灣人對於社會服務的錯誤觀念。災區發生災情,大家想得到最大的貢獻就是上災區去救災,但是沒想到留在後方也是有很多事可以做,甚至沒有人在後面支援,就災也可能無以為繼,對於這種「救災社會學」,台灣還有很多必須要修正的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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