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日報) 2015年08月25日 13:55

工作量大相差可達四倍
社工需兼顧行政易出錯

社工的職責原來不單止是“社會工作”,處理援助金的申請、核查、現金發放等都是“份內工作”,名副其實“三頭六臂”。審計署發現,不同中心的社工工作量相差達四倍,部分中心的社工工作量大,出錯風險高,不按既定的核查程序機制核查申請個案的幾率大增。

審計署質疑要社工“一腳踢”負責核查申請個案是否合適。事實上,社工最主要的職責及所接受的培訓是“社會工作”,即為有需要的人士提供輔導及紓解困難,他們對核查措施的作用及目的未必清楚掌握。因此在執行工作時,社工更傾向於根據日常接觸申請人時所得資訊來判斷,未必嚴格按核查機制。

八成未按程序核查

報告指出部分社工壓力過大的問題,尤其是五個負責審批和發放援助金的中心,彼此工作量相差迥異。以工作量最大的A中心為例,二○一三年度共批核二千一百多宗援助金申請,全中心卻祇有十名社工,即每人要處理二百多宗申請;總工作量比最少的B中心同年處理的二百二十宗個案多十倍,但B中心有四名社工,即每人僅處理五十五項申請,工作量少A中心一大截。

他們出現問題的機率大增,審計署抽查A中心處理的二十宗援助申請樣本,結果顯示有八成未按核查程序執行核查,包括六成未有透過社保網頁查詢供款記錄,接近五成存在需作跟進但未跟進的情況。B中心則有三成未按程序進行。

分薄處理業務時間

社工未能專職專責、工作量大,導致社工無法作出準確、適當的判斷申請人是否“符合資格”,也無法對每個申請逐一全面複核。審計署認同社工的無奈,“若要求他們需處理衆多輔導個案的同時,還要負責諸多的行政核查工作,可合理預視將令出錯或基於工作量而未能按規定執行工作的風險大增。”

不僅如此,由社工兼顧行政工作,有可能會分薄社工處理本身業務的時間,削減向有需要人士提供服務的機會。從專職化角度,有效的行政支援機制,將有助紓緩業務人員的壓力。
 
資料來源:QOOS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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