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2-08  17:34

〔記者蘇金鳳/台中報導〕為照顧心智類身障者失依後權益問題,社會局為此推動由社團擔任監護人的服務,委託弘道基金會辦理成年監護職務服務,除了生活照顧、護養療治、財產管理等法定代理人職務外,更重視情感支持及社會參與,宛若另一家人。

目前全市心智障礙者約2萬7千人,心智身障者與一般身障者不同,一旦照顧他們的家人老去,其下輩子的照顧便產生困難。

為了保障心智身障者或者已是意識不清身障者的權益,社會局在100年起與弘道老人福利基金會合作辦理成年監護職務服務,截至105年10月止共有23名經法院裁定,由弘道擔任失依、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受監護宣告需求的成年身心障礙者監護人。

社會局表示,由於弘道是社福團體,以社福團體的整體力量來照顧心智身障者,更能保障其權益。

身障者小君在爸爸過世後被安排到機構居住,幾乎沒有人來探視,經法院裁定由弘道擔任監護人之後,社工透過每月一次的訪視、陪同購物及親子旅遊等活動,讓小君不會孤獨,因為猶如家人的社工人員會定期來訪,讓她相當開心,並於日曆上紀錄社工員探視的日期,成為她生活中最大的期待。

此外,曾有一位心智身障者過世,其身後就是由弘道在協助處理。

社會局長呂建德表示,監護人除了法律上規定執行生活照顧、護養療治、財產管理等法定代理人職務外,更重視的是對個案的情感支持及社會參與,讓身障者還感受到家庭的愛。

呂建德表示,實施5年了,但目前全國只有台中市在推動由社團擔任監護人的工作,顯示此一工作的艱辛及需要相當多的愛心,需要更多團體一起來擔任監護人,成為身心障礙者另一個家人,讓社會更溫馨。

資料來源:生活-自由時報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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