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12-04 中國時報 【管婺媛/台北報導】
     為加強對失能身心障礙者的居家照顧,內政部推出「五十歲以上失能身心障礙者雙軌評估」辦法,讓失能身障者除了可從「長期照顧十年計畫」中申請居家服務補助外,無法通過補助評估者,也可轉而申請身心障礙者居家服務。最高可獲得七十二小時居家服務費用補助,預計近萬名失能身障者可受惠。

     為妥善照護老年人,政府從二○○八年開始推行「長期照顧十年計畫」,並納入五十歲以上失能身障者,藉此擴大照護範圍。但因長照計畫評估量表是為六十五歲以上老年人口所設計,因此五十歲以上的失能身障者,往往無法通過評估申請到補助。

     內政部今年十一月邀集衛生署與各縣市衛生局、社會局開會討論,達成全國一致推行長期照顧與身心障礙「雙軌評估」的共識,並在昨天部務會報上通過內「五十歲以上失能身心障礙者雙軌評估」辦法。

     內政部指出,過去由於各縣市政府的標準不一,有的縣市早就採取「雙軌制」評估,有些只有長照評估;在全國一致標準後,未來民眾權益將受到保障。

     此外,內政部為使失能身障者居家服務制度與長照制度可以順利銜接,凡五十歲以上身心障礙者申請居家服務,將先由縣市政府長照管理中心評估;如申請者符合長照資格,即可獲得長照補助,最高補助時數為九十個小時,並可享有居家護理及居家復健等相關配套服務。

     為了配合《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相關規定,內政部也將訂定相關辦法,規範居家服務內容、認定標準與補助時數等,建立整體並全面性的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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