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hlhung

同學小玉擔任民間某基金會社工,每年固定2至3天,必須從台中到台北研習。每次研習必借宿我家,空閒時我們會聊聊研習的課程、工作情形。

社工工作並無假日可言,只能輪流排休。每人負責數十個案子,有家暴、性侵甚至打官司……。最近一次的研習內容就是與「監護權官司」有關,社工們必須針對低年級、中高年級學生證人設計出庭相關教案。包括出庭的目的、出庭的應對及審判後的心靈重建。據社工同學說,當小學生以證人身分站在法庭上,有些孩子嚇到腿軟、結巴,甚至到法庭門口見到施暴被告就臉色發白,肚子劇痛到無法走路。

最煩人的部分,官司並不是只審一次,而是數不清的多次。有大考壓力的中學生為了出庭還必須向學校請假多次,一請就是全天假,影響課業之外,還造成個案更大的反感。另外,法庭上法官的言語,有些宛如刀劍,句句再次傷害學生證人的心,影響不可小覷!

聽了小玉的分享,曾問過她的感想。「我看的都是真正發生的事實,有些傷害、暴力的程度比電視演的激烈百倍……剛開始會恐懼,現在已經見怪不怪了。」她說。見到她永遠胖不起來的身形,一副瀟灑看人生的模樣,令我打從心底佩服。

資料來源:自由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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