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工一直催 警偽造文書判刑
2015-01-20

〔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前北市萬華分局刑警劉峰源承辦一件性騷擾案,拖了5個多月都不處理,社工一再催促,劉乾脆偽造公文書傳真給社工,誆稱已辦完,最高法院考量他有悔意,判刑1年4月確定。

判決指出,現年45歲的劉峰源102年擔任萬華分局偵查隊刑警,同年2月間承辦轄區內東園派出所移送的性騷擾案件,他未積極查辦,又不耐社工一再詢問,乾脆偽造公文書,交給分局收發室蓋上分局長印章,再傳真給社工,謊稱案件已移往地檢署,後來劉另涉貪污案,分局清查劉承辦案件後,才東窗事發。

資料來源:社工一直催 警偽造文書判刑 - 社會 - 自由時報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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