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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瘋狂大飯店》描述的是一個創傷復原團體,這種團體工作模式在社福或心理治療領域很常見,但電影裡所發生的事,都是團體成員自己做的,不是團體帶領者的指示或建議,我想起以前在社工系念書的時候,社會團體工作課程上討論的一個概念─每個團體都會有它自己的生命、發展,很難預期團體會走到什麼地步。

如果從社工專業的觀點來看,沒有一個機構會讓《瘋狂大飯店》裡面的事發生在自己個案上,不論是跟陌生人性愛、自虐自殘、奇怪的角色扮演、突然離婚,在目前的運作規範和體系下,大概都會被阻止。但是如果從電影情節的發展裡,它看起來似乎管用,也許我們該思考一個問題:即使它有悖於我們的倫理規範或法律,但如果它有效,那要阻止它發生嗎?又或者我們的專業發展根本有問題?根本無法幫助那些需要被幫助的人,或者說我們意圖要協助的對象?

女主角最初對於復原這件事是極沒有動力的,也沒有力氣去改變自己的處境,導致男友和他疏離,她甚至連自己的孩子都不願看一眼,但聽到團體內的成員的想法和自己的需求符合時,她終於動了起來。如果沒有發生這一切,是否會讓她這樣子一蹶不振,像許多創傷後症候群的案例一樣,最終走上毀滅?許多團體也許常常這樣撲滅掉自己的成員發想過的復原方式,只因為它不符合我們所理解的復原模式,但如果這就是那些受創傷者所要的,而它又管用,為什麼不能放手一試呢?

最後,看《瘋狂大飯店》的時候,一直想到Lars Von Trier的《白癡》。劇情真的很接近,《白癡》也是講一群生活有著各種挫折的人,偽裝成另外一個完全不同的人,四處騙吃騙喝;《瘋狂大飯店》裡面的角色雖然沒有裝瘋賣儍,但仍然是轉換了另一個自我,集體四處晃蕩。《白癡》的女主角創傷來源也是來自她年幼的子女,和《瘋狂大飯店》一樣。只是最後婚宴一幕,倒是令人想起Lars Von Trier創的Dogma95系列另一部電影,湯瑪斯·凡提柏格 導演的《那一個晚上》,看來Dogma95模式雖然已經在歐洲電影中式微,但在北歐電影裡還是看得到許多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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