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信陽市兒童福利院涉嫌遺棄兒童 吃空頭遭員工實名舉報    
時間:2013-06-21 10:40:03  來源:中國有線電視新聞網  作者:民生頻道

近日,本網接到信陽市兒童福利院多名員工實名舉報稱,福利院院長馮志強涉嫌遺棄兒童、貪污腐敗、包庇強姦犯罪等多個違法違規事實,本網特派記者前往信陽調查。
    舉報一、信陽市兒童福利院法人代表馮志強在任院長期間,多次指使副院長余某,汪保管,崔科長等人將還有生命的腦癱兒童二次遺棄。2006年至2009年四年之內在院長馮志強的指使下,副院長余某、汪保管、崔科長和司機蘇某開著車將腦癱兒童遺棄在湖北境內,二次遺棄腦癱兒童不少於7名。
    舉報二、信陽市兒童福利院法人代表馮志強但任院長期間,指使下屬人員對信陽市兒童福利院殘疾兒童的在院實際人數向上虛報,欺騙上級領導截至2013年4月份,實際收養殘疾兒童約180人,但馮志強卻讓下屬把在院兒童的人數名單做到250人,(附:2012年度信陽市兒童福利院兒童名單)大肆騙取國家撥付給兒童的社會福利資金。數年間,馮志強吃空頭騙取財政資金高達數百萬元。
舉報三、2011年暑假期間兒童福利院內發生一起男孩(王某某)強姦女孩(民某某)的事件。2012年,王某某又發生強姦女孩(民某某)未遂事件,員工及時將兩起事件彙報給馮志強,在馮志強的包庇下不許報案。2012年底,馮志強明知道王某某有強姦犯罪行為,還將王某某送往部隊參軍,給人民解放軍兵源的純潔性造成了不可挽回的損失。
舉報四、馮志強克扣員工工資及福利待遇,違反國家勞動法規,員工在福利院工作長達六到十年時間,馮志強卻拒絕與他(她)們簽訂勞動合同。每月只拿幾百元工資。
福利院原職工告訴記者,她在職期間因為將殘障兒童養的健康白胖,七個月沒有死亡一個,省市領導曾經誇我養的孩子好,但我們領導告訴我這些腦癱孩子是沒有價值的,領導提示讓我給腦癱孩子少喂點餓死,這樣可以減少點負擔。我不忍心這樣做,最後評價我不合格,最後被辭退,原因是我養的孩子沒死亡的。
   據以上舉報,馮志強二次遺棄兒童,膽大妄為的虛報人數騙取國家社會福利資金,對強姦事件的處理完全不顧法律,公然包庇犯罪;違反勞動法規,他的行為完全喪失了一個共產黨員應具備的黨性和原則,是明目張膽的向黨和法律挑戰。
    福利院員工告訴記者,我們有正義感的兒童福利院員工冒著風險將馮志強部分違法事實舉報給新聞媒體,就是要讓馮志強的罪惡在陽光下曝光,得到應有的懲罰。


資料來源:中國有線電視新聞網


信陽兒童福利院院長悖人道涉嫌犯罪 民政局為其背書 
時間:2013-06-22 11:06:00  來源:中國有線電視新聞網  作者: 

  本網經過多日調查,6月21日發佈了《河南信陽市兒童福利院涉嫌遺棄兒童 吃空頭遭員工實名舉報》一文,引起廣大有社會責任感,有良知的媒體紛紛轉載,齊聲譴責不義。信陽市民政局不但不積極配合司法部門嚴查,而是和福利院被舉報人沆瀣一氣,為被舉報人涉嫌犯罪的行為背書,本網為澄清事實真相,以正視聽,現將相關部分證據公佈如下:
  一、根據舉報,本網共接到信陽市福利院六名員工的實名舉報,並聯名在舉報材料上簽字、按手印,可見六名員工以聯名、實名向媒體舉報並非為泄私憤。共同證明信陽市福利院院長馮志強在2006年至2009年四年之內多次指使副院長余某、汪保管、崔科長和司機蘇某開著車將還有生命的腦癱兒童遺棄在湖北境內,遺棄腦癱兒童不少於7名。
  二、根據舉報,信陽市兒童福利院院長馮志強對福利院收養殘疾兒童的在院實際人數向上虛報,欺騙上級領導,截至2013年4月份,實際收養殘疾兒童約180人左右,但馮志強卻讓下屬把在院兒童的人數名單做到250人,(有2012年度信陽市兒童福利院兒童全部名單為證)。

  三、本網有受害女孩(民某某)的親口錄音為證;錄音中民某某詳細敘述了被王某某強姦的過程,民政局聲明中所稱的四名女孩皆為處女的鑒定不能證明包括受害女孩(民某某),2011年暑假期間兒童福利院內發生一起男孩(王某某)強姦女孩(民某某)的事件。2012年,王某某又發生強姦另一女孩(民某某)未遂事件,員工及時將兩起事件彙報給馮志強,在馮志強的包庇下不許報案。事後,在馮志強的安排下,涉嫌犯強姦罪的王某某進入部隊服役。(福利院多名員工證實)

  四、民政局聲明中所稱派遣主管副局長帶領工作人員赴北京與中國有線電視新聞網記者進行聯繫,與該網站積極進行協調溝通。經與我局在京協調人員溝通,該網站向我局協商人員出示《廣告代理授權委託書》,並擬定《合作協定書》,要求我局自2013年始,每年為其提供廣告代理服務費15萬元的說法純屬虛構。
  1、本網從沒有見過民政局所稱的主管副局長,只見到一位自稱民政局辦公室姓金的主任,拿出一份由被舉報者福利院做出的自查自糾的回復函,記者問金主任為什麼本應由民政局調查做出的回復函,卻由福利院做出的自查自糾的回復函代替?民政局為什麼沒有加蓋公章?金主任無言以對,記者又問:你敢在這份回復函上面簽字背書嗎?他根本就不敢簽字。
  2、民政局所稱每年為我網提供廣告代理服務費15萬元的說法純屬虛構。民政局金主任對記者說,現在信陽市正在創建魅力信陽,如果稿件發出來會影響到信陽的形象,現在的局長是從項城市剛調來的,因為福利院的事會影響到民政局領導的前程,請求本網不要發稿,並主動提出要和本網結為友好單位,並許諾提供經費,經記者電話請示領導後拒絕了民政局的要求。趁記者出去打電話期間,金主任偷偷將記者桌面存放的一份沒有日期、沒有蓋章、沒有簽字的空白協議拿走。
  五、報導所指兒童福利院院長馮志強違反國家勞動法規、拒簽員工勞動合同並克扣員工工資及福利待遇的問題,均為事實。有金主任代表民政局長給本網做出的三條保證的錄音為證。
  1、保證將被舉報人馮志強停職調查;
  2、保證解決福利院職工的勞動合同問題及各種福利待遇問題;
  3、保證不對舉報人進行打擊報復。
  然而,民政局領導對本網做出的承諾並沒有履行,據舉報人反映,民政局副局長胡某和馮志強在福利院內對參與舉報的員工進行分別輪流談話,從早晨上班到夜裡淩晨,利用人情關係對一部分人許諾解決勞動合同,對另一部分進行施壓甚至恐嚇。
  綜上,信陽市兒童福利院領導的行為已涉嫌犯罪,本網已將相關舉報材料及調查證據向司法、紀檢等部門進行舉報,並向各媒體同仁提供新聞證據。
  21日,《河南信陽市兒童福利院涉嫌遺棄兒童 吃空頭遭員工實名舉報》一文發表後,信陽市主要領導迅速做出批示,信陽市紀委劉書記親自與本網取得聯繫,劉書記表示,一旦掌握事實,我們一定嚴肅處理。本網正等待信陽市紀委的查辦結果。

資料來源:中國有線電視新聞網


網曝河南信陽福利院遺棄兒童吃空頭 官方:嚴重失實 2013年06月22日 09:44:06

  信陽市民政局關于中國有線電視新聞網嚴重失實報道的情況說明

  6月21日,中國有線電視新聞網刊登了一則題為《河南信陽市兒童福利院涉嫌遺棄兒童 吃空頭遭員工實名舉報》的報道,部分不明真相的網站隨之進行轉載、散播、誤導,在社會上產生了極為惡劣的影響,嚴重損害了我市兒童福利院的聲譽。對此,我們就報道相關內容作如下說明:

  一、事件經過

  經深入了解,主要舉報人為兒童福利院聘用護工荊慧蘭,在該院工作已10年有余。6月3日,荊當班期間,院內兩名兒童民福石(又名梁浩)、鄭鑫宇出走。院長馮志強在發動工作人員找回該兩名出走兒童後,對包括荊慧蘭在內的3名責任人做出初步處理意見,責令該三人公開檢討、取消年終評先評優資格並給予適當的經濟處罰。處罰決定未及實施,荊即強烈不滿,以實名向媒體舉報方式泄憤。

  6月18日10時04分,我局收到中國有線電視新聞網新聞通報函,稱我市兒童福利院多名員工實名舉報該院院長馮志強遺棄兒童、貪污腐敗、包庇孤兒強姦犯罪等多項違法違規事實,並聲稱,該網記者已採寫題為《信陽市兒童福利院遺棄兒童、強姦兒童、吃空頭遭遇舉報》的新聞稿件,業經主編會議審議通過,將在近日公開發表。告知我局務于2日內與採訪記者聯係,避免新聞失真和發表後產生的法律責任。

  接到來函後,我局充分認識到通報函所反映問題的嚴重性,一是立即上報情況。18日16時即上報市委宣傳部外宣辦和市政府,向主管領導進行匯報。市領導高度重視,指示即時調查情況、澄清事實;二是及時與該網站聯係。在收到來函兩小時內即與中國有線電視新聞網記者進行聯係,並派遣主管副局長帶領工作人員于19日晨趕赴北京,與該網站積極進行協調溝通。經與我局在京協調人員溝通,20日16時40分,該網站向我局協商人員出示《廣告代理授權委托書》,並擬定《合作協議書》,要求我局自2013年始,每年為其提供廣告代理服務費15萬元,並要求我們必須在21日10時前答復,否則上網報道,並聯合數家媒體深度報道。我局拒絕其無理要求後,21日10時40分,該網站即在其“民生頻道”欄目頭條發布了我市兒童福利院的不實報道;三是認真調查,還原事件真相。

  二、不實之處

  (一)報道所指兒童福利院院長馮志強指使工作人員二次遺棄殘疾兒童的犯罪行為,嚴重失實。

  兒童福利院按法規和程序接收的被遺棄兒童多數病殘。接收的兒童一人一檔,進出遵循嚴格的交接程序,並有詳盡的出入情況記錄、相關責任人簽名及醫療機構登記表等文字材料證明。截至目前,除送養、回歸家庭及住院期間病亡等原因,無任何證據顯示任一有生命跡象的腦癱兒童被遺棄,報道屬無中生有。

  (二)報道所指兒童福利院院長馮志強虛報人數、套取國家資金的問題,嚴重失實。

  兒童福利院對院收養兒童人數的管理是動態的。2011年初,建立孤兒錄入係統,在院兒童全部信息入庫,登記造冊,2012年底實際在冊人員245人。兒童福利院經常因接收、病亡、國內外收養、回歸家庭等原因致使在院兒童人數變化,上級要求以年報方式進行統計更新,數據不準問題可能存在,但資金專款專用,多次審計顯示,該院不存在虛報人數、騙取資金問題。

  (三)報道所指兒童福利院院長馮志強包庇孤兒強姦犯罪的問題,基本失實。

  兒童福利院接收的兒童都是14歲以下的未成年孤兒,身體大多有不同程度的殘疾,並不乏性格自卑孤僻者。為保證兒童身心健康,院方在嚴格教育管理的同時,一向提倡兒童團結友愛、互幫互助。舉報聲稱涉案孤兒王某某,在此次報道前,兒童福利院院方未聽到任何有關王某某存在不良行為的反映,也無不良記錄。6月20日,兒童福利院醫務室及社工部帶領四名女孩在解放軍154醫院進行體檢,四名女孩處女膜完好。

  (四)報道所指兒童福利院院長馮志強違反國家勞動法規、拒簽員工勞動合同並克扣員工工資及福利待遇的問題,嚴重失實。

  我局認為,中國有線電視新聞網違背事實進行異地報道,惡意炒作,有悖新聞採訪的基本準則,給我單位造成難以挽回的負面影響,我局將依法維護我們的權利。

  信陽市民政局  2013年6月21日

資料來源:新華時政-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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