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晚報╱記者孔令琪/即時報導】
    
2012.05.14 12:35 pm
 
配合長期照護服務法的修法,北市府規訂96年2月以前許可立案老人福利機構,五年內完成改善的期限,將於7月31日到期。台北市議員陳玉梅揭露,北市有超過八成老人機構未符合資格,目前至少有89家機構,在硬體設施部分無法改善,北市有超過六成老人機構,面臨被開罰及歇業的危機。

對此,北市社會局老人福利科長楊柳錡表示,在7月31日改善期限期,社會局多次舉辦教育訓練,說明會與實務案例檢討,實地檢核輔導機構改善等,並向中央內政部反映都會區機構營運困境,去年度起陸續編列1千多萬預算,輔導構永續經營,目前北市138家老人福利機構中,23家已符合新法,進行改善但尚未核備者有49家,預定歇業者20家,計算遷移與尚未施作者46家。市府會將老人機構的問題,反映給內政部做為未來修法考量。

【2012/05/14 聯合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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