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障礙設施 改善限期到 89家安養院 可寬限至明年底
2012-05-15 01:11中國時報【陳秀玲/台北報導】

    台北市老年人口日益增加,安養機構卻愈來愈少,中央限期改善大限七月底將到期,至少八十九家機構面臨被罰及關門危機,議員抨擊「在地老化」根本玩假的,難道老人一定要被送到偏遠郊區安養?台北市建管處指出,無障礙設施改善期限延至明年十二月底,若來不及改善也可提出替代方案。

    台北市議員陳玉梅十四日指出,民國九十六年七月修訂老人福利機構設立標準時,北市老人機構一七二家,今年四月只剩一三八家;當年北市老人卅一.四萬人,現有卅三.九萬人,不合理的老人福利機構設立標準,讓台北市業者無法經營,或遷移至房價較便宜的外縣市。不合理規定以電梯問題最為嚴重,八十九家業者中有六十五家無法改善。

    銀髮族服務協會理事長朱偉仁表示,《長期照護服務法》尚未三讀通過,為避免老人機構設置標準一再更動,內政部原則同意將改善期彈性延長,市府建管處卻堅持依《身心障礙保障法》第八十八條規定,處新台幣六萬元以上卅萬元以下罰鍰,並得連續處罰至其改善完成為止;必要時,得停止供水、供電或封閉、強制拆除。

    大園老人養護所負責人羅貴珍指出,小型養護所皆位在集合式住宅,要改善無障礙設施都須經管委會同意,只要有一戶反對就無法改善,即使評鑑績優的業者也不得不歇業。台北市銀髮族服務協會榮譽理事長崔麟祥表示,新設置標準公布五年來,歇業好幾十家,不但員工失業,台北市的老人必須遷往外縣市,家屬要開車兩、三小時才能探望。

    社會局官員老人科長楊柳錡指出,根據最新調查,尚未改善機構有四十九家,未來會積極與內政部協商,提出分類分期改善方案,讓老人機構能順利變更設立。

    建管處使用管理科長洪德豪表示,無障礙設施改善期限已延至一○二年十二月底,若未能及時改善也可提出替代改善方案。對加裝電梯問題,將建請內政部修正《公寓大廈管理條例》,針對無障礙設施改善,不需整體住戶同意即可施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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