銓敘部會議通過提高社工督導、社工師及社工員職等,職等提高後,不僅正式編制的社工敘薪增加,連約聘雇社工待遇也可望調整。
提高社工師職等,顯示政府重視社工,但是否可減少人才流失,不無疑問,因為調整後的薪資(社工員五萬多元、社工督導六萬多元),與工作時數仍不成正比,因此筆者認為,提高社工職等,也要增加人力與權責。
目前不論是家暴兒遭虐,或老人獨居亡故而無人聞問,社工就被指責,但事後檢討,常發現是社工人力短缺,個案過多難以消化,而且社會弱勢人口遽增,導致社工疲於奔命,也無暇顧及每一案主。
其次,許多需要接受輔導的,雖然法令規定社工要強制介入輔導家暴、虐童或性侵等個案,但這些需要跨單位合作的個案,常因各單位未釋出權力,使得社工輔導處理的成效降低。
美國賦予社工人員的權力很大,遇虐童或家暴事件,社工到現場後強制接管幼童,遇性侵案也會第一時間到醫院給予被害人心理協助,這種賦予社工權力的工作環境,使社工能有成就感,以維持熱忱。
所以,不是用職等與調薪就能留住人才,忽略社工編制過少,約聘或約雇缺乏保障,而社工也缺乏專業主導權,也無法及時發揮作用,使社工的熱情很難堅持下去。
因此,政府若真的重視社工人員,應該擴編編制,補足各地方政府的社工人力,並且修改現行法規,賦予社工人員更大的專業權力,俾與責任對稱,否則,調高職等無濟於事。
吳庸(嘉義市/文字工作者)
資料來源:沒人力權力 調社工職等無濟於事 投書 人間福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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