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工作者考核評議辦法發布;考核結果挂鉤月度和年度獎金

  居民滿意率低于60%,社區工作者年度考核不合格,將面臨被辭退風險。
 
  昨日(7日),市民政局發布與市人力社保局聯合制定的《北京市社區工作者考核評議辦法》,將社區居民滿意度與組織考核並重,對社區工作者堅持“德才兼備、注重實績、居民滿意”的考核原則。考核結果不僅挂鉤社區工作者的月度和年度獎金,還直接關係“飯碗”。
 
  社工請事假累計超30天,扣年度獎金
 
  北京約有3萬名社工,包括在社區居民委員會、社區服務站從事社區居民自治、社區管理和服務工作的人員。
 
  社工考核分為日常考核與年度考核。市民政局相關負責人解讀“辦法”稱,社工日常考核結果將與月獎金、年度獎金相挂鉤;年度考核結果,則要作為社工續聘、獎懲、高校進修學習、推薦市級先進、幹部選拔、公務員招錄、事業單位招聘等方面的重要依據。
 
  日常考核重點考核社工完成日常工作任務、在崗工作情況以及考勤情況,主要採取查閱被考核對象工作日志、專項工作檢查、總結、考勤、服務對象評價等方式進行,一般每月進行一次。
 
  “辦法”規定,事假當年累計超過30天(含)的社工,扣減當年考核獎金。不服從工作安排、無故曠工當年累計超過15天,則年度考核不合格。
 
  流動人口也將參與社工滿意度測評
 
  年度考核每年一次,社區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成立由主管領導為組長的社工考核評議領導小組,並指導各社區成立由居民代表、駐社區單位代表、街道(鄉鎮)職能科室代表等參加的考評委員會,對社工進行年度考核評議。考評委員會一般由7至9人組成,設主任1人。
 
  考評委員會通過定期發放《北京市社區工作者滿意度測評調查問卷》,對社工進行滿意度測評。“辦法”要求,調查對象應當具有廣泛性,除居民代表以外,還應包括駐社區單位代表、樓門院長和救助對象、老年人、失業人員、流動人口等服務對象代表。
 
  ■ 追訪
 
  社工年度考核分四個等次
 
  社區工作者年度考核的結果分為優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個等次。
 
  市民政局相關負責人解讀,社區工作者年度考核成績,將以居民滿意度測評結果為主要依據,還將綜合考慮日常考核情況和個人年度總結、受獎懲情況和被投訴情況。
 
  居民滿意率高于95%(含)以上的,可確定為優秀等次;居民滿意率低于95%,高于70%(含)的,應確定為合格等次;居民滿意率低于70%,高于 60%(含)的,應確定為基本合格等次;居民滿意率低于60%的,應確定為不合格等次。
 
  “辦法”明確,社區服務站專職工作人員年度考核被確定為不合格等次的,應予以辭退,引導其另行擇業;社區居民委員會成員年度考核被確定不合格等次的,不得享受年度考核獎金,連續兩年被確定為不合格等次的,應責令其辭職,不辭職的應依法啟動罷免程序。
 
  新京報記者 魏銘言

(責任編輯: 孔令佳 )

資料來源:新華網北京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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