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次我曾在一個討論區看過一個很極端的自由資本主義者,在評論當時王精明販嬰案的時候,他主張販嬰應該合法化 ,這是一個三贏的局面,生了不想養的可以解決問題,生不了的可以有小孩,小孩也得到生存權,這不是皆大歡喜?為什麼要用一堆法律或道德條件去阻止這種事?

實際上呢?很多私下出養的孩子長大之後,都面臨了非常嚴重的身份認同問題,就說大家都知道的王建民吧,他的生父其實是他的三叔,過繼給他現在的父親,但無論生父母或養父母都隱瞞這件事,他竟然一直到17歲要出國比賽,辦出境手續需要申請戶籍資料時,才赫然發現這個事實,這讓他差點完全放棄棒球,如果不是當年教練和師長開導他,也許我們臺灣就少了一個美國大聯盟的棒球明星了。1998年曾經回台尋親的澳大利亞少女卡雅(林美麗),也曾在青少年期因生世不明,產生精神困擾而染上毒癮。

為什麼人不能這樣子私下買賣?講白一點,人不是「東西」,人需要有情感、認同、依附,建立各種人際關係才能活下去,如果這些東西一夕間瓦解,人就會好像失根的浮萍一樣,甚至完全會失去生存的意義。如果沒有經過一定的程序,先設想處理身份認同的問題,未來肯定後患無窮。

回到電影,Simon的養父母一樣沒有告訴他這個事實,直到日後Simon越來越叛逆,不斷和他們發生衝突,不得以才告訴他們這個事實。

身份的認同除了血緣之外,種族也是一種重要的身份認同,《阿蒙與橡樹》就很巧妙的結合了這兩種元素。Simon除了要找到自己的原生父母,還要找回猶太人的身份認同。拿到今天這個全球化的時代,表情上國家民族的藩籬在消解和模糊,但事實上卻沒有完全消失,反而由於世俗文化和傳統民族認同的衝突,衍生了許多社會問題。《阿蒙與橡樹》的情節其實暗藏了一種隱喻,民族身份的認同就像生父母,世俗物質和人際關係就像養父母,表面上是養父母離我們最接近,最切身,
甚至是你的養父母確保了你能活下去,我們好像沒必要非得認同我們的生父母,但事實上沒有基本的身份認同,人根本找不到生存的價值和意義。

《阿蒙與橡樹》還用了兩種不同的技藝代表兩種不同的認同─音樂和手工藝,音樂是來自生父,是精神層次的認同;手工藝來自養父,是能夠養家活口的技術。但是Simon天生就不想要傳承手工藝,而他父親希望他不要接近音樂,恐怕也是擔心他猶太人身份曝光會被迫害。在臺灣,對於我們自己土地的認同,常常被醜化為「意識形態掛帥」、「撕裂族群」,任意扣上「法西斯主義」或「種族主義」的大帽子,而這種貶抑族群認同的作法,事實上也沒有讓臺灣人更包容多元族群,反而讓臺灣人喪失了文化的根,在精神上更疏離自己生活的社會。

在這裡我也可以看到猶太人大屠殺的背景,自古以來對猶太人的歧見早就充斥在歐洲,即使在二戰中立國的瑞典,連涉世未深的小孩都會嘲笑猶太人,所以希特勒屠殺猶太人,也只是將概念或精神層次的歧視或偏見,透過國家機器的運作,外加官僚制度、科技和工業化的方式,讓大屠殺成為可能而已。


其實這種收養和生父母關係的影劇,也是老梗中的老梗,臺灣的本土劇、國語連續劇,甚至日韓劇都很愛演這種題材,但是多半就用灑狗血的方式,愛啊、恨啊,泫染各種情緒,再加上一些金錢、情愛、犯罪的通俗元素,讓大家眼淚鼻涕流滿臉,但是《阿蒙與橡樹》卻結合了民族認同和二次大戰迫害猶太人的歷史,開創了很不一樣的格局。




PS.其實現代許多跨國領養機構雖然表面上是「非營利」,但是老早就沾染了商業色彩,對這個議題有興趣者可以參考《造人:生育科技的商業運作方式》(黛博拉‧史帕/Debora Spar,商周出版),和《人體交易:探尋全球器官掮客、骨頭小偷、血液農夫和兒童販子的蹤跡》(史考特.卡尼/Scott Carney,麥田出版)兩本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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