趕快設立學校社工師,強化邊緣青少年教育,穩定學校教育                       
 
一、 緒論:廖姓少年的案件反應學校真的需要社工師
    廖國豪涉及台中角頭翁奇楠命案事件,震驚全國,衝擊了教育制度。更重要的是廖姓少年認為臺灣教育害了他,然而國中學校老師及主任已對他多次的家庭訪問及輔導,令人敬佩值淂肯定,但是效果無法彰顯。從教育及社會生態系統來看,此事件凸顯一些應嚴肅去檢視的教育系統下社會工作制度建立之必要性。
 
    事實上,廖姓少年小時候相當可愛、清秀斯文,但因單親家庭、父母親離異及父親吸毒入獄,在破碎家庭中由阿公阿嬤隔代教養。在接受制式國中教育下,無法得到適性的發展及有效的關愛與支持,終究成為行為偏差的中輟生。廖生在國中時期,經歷一連串的學習挫敗,無法得到好的介入及處遇,成為所謂教育失敗下的產品。從這一個突出的事件當中,我們極力的呼籲,應盡快設立學校社工師制度,聘請適量的社工人員,才能有效解決校園裡處在危機中的各種邊緣及偏差青少年之各種需求與問題。
 
    因為學校社工師的專長是偏差及邊緣青少年的介入及處遇;輔導老師的專長是諮商心理的輔導工作;訓導老師是學生獎懲系統的維護;老師是學生生活及學業的輔導,所以學校當中需要不同專業的團隊合作來協助學生發展。然而學校社工的專業是家庭暴力、性侵害、暴力、霸凌、受創學童的社區介入及處遇,以及法庭上訴訟過程的保衛師,所以在現代社會當中,學校社會工作越來越重要,不可忽視。台灣學校社工師制度尚未建立,應盡速規劃,以面對多元化教育需求。
 
二、歐美學校社工師的借鏡
    美國學校社工協會規定學校中每400名學生應配置1名社工;中小學教育法案中規定,每800名學生需配置1名以上社工,如果台灣也以400~800名學生為標準,只要3300名左右的社工即可滿足學校需求,年度的總花費不超過25億,如此小規模的預算,即可解決學校的壓力危機與邊緣學生教育需求。社會成本如此低廉,故更要積極推動學校社會工作制度,編制學校社工師。
 
三、設置學校社工的理由如下
1.學校社會工作是邊緣及偏差學生的介入及處遇的問題解決者:
    在學校裡面,各種專業人員都有他的角色跟他的專業功能,老師是以課業為主,輔導老師是以諮商為主,但是在學校裡面,有各種危機、暴力行為還有受虐、受創傷等等都需要社工師有效的陪同,所以學校社工師跟學校老師、輔導老師扮演不同的角色及功能。
 
2.學校社工師是學校社區處遇的工作者:
    學校面臨許多社會、社區、危機家庭的問題,學校社工師可以訪視、連結社會資源、黑道事件處理、學生車禍安全,還有學校的社區服務推動,此外學校社工師還可以連結社會處及各種社會福利機構,形成網絡系統,幫助學校及社區解決問題。
 
3.學校社工師是危機學生的保護者:
    在學校或家庭中,學生碰到的性侵害、家暴、暴力及霸凌事件等,除了需要心理諮商師做心理輔導,更需要社會工作師從社會、法律、家庭及社區予以介入,來保護我們的學生。

4.社會工作師是偏差行為及邊緣青少年最佳的長期陪伴者及復原協助者:
    學校社工師另外一個最大的功能就是陪伴的能力。在家庭處遇排解各種糾紛及善用社會系統解決問題之後,學生最需要的就是長期的陪伴及復原,社工人員正可發揮這樣的重大角色及功能。

5.學校社工師是學生法律事件下最重要的保衛師:
    學生面臨各種家暴、性侵害及暴力的法庭事件必須上訴,需要學校社工師陪同及陪伴,並且長期面臨冗長的司法過程。為協助學生避免法律訴訟中的二度受傷害,以及陪伴家長跟學生做好訴訟的各項繁雜工作,使得社會工作人員成為學生不可替代的保衛師。

四、呼籲與展望
    從以上的數個觀點來說,學校社工有這五大的重要功能;在歐美的學校社工師已經實施多年,帶來巨大的貢獻。臺灣由於過去高中以上有教官取代部分學校社工師的功能,在不斷的民主化過程中,學校社工師已經成為學校安全及學生安全的系統社會工程師,所以我們期盼從『廖國豪事件』當中,挑起學校社會工作師制度建立的必要性。呼籲盡快在各級學校聘請學校社工師,駐近校園,這樣學校的教育才能趨向於穩定及整體的發展,避免學校、家長及學生各方都處在隨時面對危機及爆發的窘境。
 

撰稿人:中華民國社會工作師公會全國聯合會(tel :02-2747-0648,fax:02-27478500)
常務理事 陳宇嘉0919-089-689,yuchia@mail.ndhu.edu.tw
(國立東華大學民族發展與社工系所主任)


資料來源:社會工作師公會全國聯合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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