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07月16日15:36
高雄一對陳姓夫婦去年剛生下女嬰,就因無力照顧,被社會局協助安置,數日後陳男到岡山社福中心咆哮要求抱回小孩,並作勢引爆汽油彈,但被警方趕至制伏。法院審理時陳男辯稱本案是因妻子有智能障礙,社工卻在他不在家時將孩子帶走安置,高雄地院也認為他的犯行情有可原,今依妨害公務罪輕判3月徒刑,得易科罰金,並宣告緩刑3年。
判決指出,陳男因不滿高市社會局社工於去年10月31日在未告知他的情況下,將他與妻子所生的1個多月大女嬰帶離安置,竟於去年11月3日上午8時許,到岡山社福中心要求社工將女嬰抱還給他,社工則回稱需等法院裁定後才可依法聲請探視,陳男聞言極度不滿,回到機車旁取出2個以玻璃瓶盛裝汽油的自製汽油彈,並自口袋取出打火機回到社福中心大廳作勢要點火,並高喊「不要跑,怕啥,我要看小孩」等語,經警獲報到場處理,才搶下他手中打火機,汽油彈則在爭搶過程中先後摔破。
本案發生時高市社會局曾表示,陳妻因有智能障礙,生下女嬰1個多月後,就因以冰水沖泡牛奶、餵食布丁,造成女嬰臍帶發炎就醫,社工獲通報後評估陳男打零工維生,且經常無工作,認兩人無力照顧女嬰,徵得兩人同意下才介入協助安置女嬰,不料陳男事後反悔。
但法院審理時陳男仍辯稱,社工帶走女嬰前並未告知,他是為了要帶回小孩才犯下本案,法官則考量他為探視幼女一時衝動犯案,蒞庭檢察官也表示理解陳男處境同意宣告緩刑,法院因此僅判處他有期徒刑3月,並宣告緩刑3年。仍可上訴。(王吟芳/高雄報導)
資料來源:即時新聞 20150716 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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