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5-11 02:07:00 

核心提示:由於立法會拉布所致,立法會財委會延至在今年1月16日才通過薪酬調整撥款,較原定的時間拖延了近9個月,工聯會近日收到來自不同福利機構前員工的投訴,仍未能獲取追補增薪的薪酬。
 
  【本報港聞報道】由於立法會拉布所致,立法會財委會延至在今年1月16日才通過薪酬調整撥款,較原定的時間拖延了近9個月,工聯會近日收到來自不同福利機構前員工的投訴,仍未能獲取追補增薪的薪酬。其中於本年1月離職的蔡女士認為,在機構工作6年,立法會通過撥款時,她仍是機構員工,被剋扣追補增薪,實在不公平。有立法會議員稱追溯期涵蓋的範圍,不應因員工離職而有變。

  郭偉厬:追溯期不應因離職有變

  目前165間非政府機構在1月中,已收到新增的4.6億元增補資助,香港社工及社會福利人員協會副主席陳義飛昨日在記者會上指出,追補增薪部分是員工應得的薪酬一部分,福利機構已獲政府額外撥款,他要求所有福利機構做良心僱主,把有關的追補增薪部分,全數發給員工。

  本身是註冊社工的立法會議員郭偉厬在同一場合表示,曾與蔡女士所服務的機構接觸,希望他們酌情發回蔡女士的追補增薪,但沒獲正面回應。他亦曾向公務員事務局反映福利機構離職員工問題,該局指這額外撥款由社署安排。郭續說,福利機構實在不應「走數」,社署應監察機構是否有落實這部分加薪安排。而追溯期涵蓋的範圍,不應因員工離職有變,「公務員處理離職backpay做得到,相信資助機構也可以做到」。

  立法會議員麥美娟續說,在一些合約資助模式社福機構中,發現專職及非專職的員工在調查薪酬問題上存在很大差別,專職會按公務員加薪幅度調薪,但非專職員工則由機構釐定或只按通脹調薪,面對上述資助制度有別及欠妥善的薪級制情況下,社福機構之間出現同工不同酬的情況近年愈見嚴重,當局必須正視及盡快檢視相關制度。

資料來源:福利機構涉剋扣追補增薪-香港成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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