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5年02月13日訊】(大紀元記者舒林加州聖地亞哥報導)據近日達成的和解,加州聖地亞哥縣將因誤將兩名幼童從家中帶走送至福利中心,而向孩子賠償110萬美元。

2011年4月,聖地亞哥居民喬安娜•斯瓦特烏德(Joanna Swartwood)將自己的一歲女兒萊利(Riley)和三歲兒子戴爾(Dale)送到Linda Vista一個家庭日托照看。幾個星期之後,斯瓦特發現女兒回家時臉頰青腫,而兒子也哭著不願去日托家庭。

醫生相信女孩是在日托家庭受的傷,並向聖地亞哥縣兒童福利服務處(Child Welfare Services)報告了事情原委。然而,兩個幼童卻被縣社會工作者帶離了斯瓦特烏德的家。經過兩天調查研究之後,孩子被送回了家,日托家庭的託兒牌照也被吊銷。

但是孩子被帶走的事實令斯瓦特烏德悲痛欲絕。夫婦倆遂起訴了聖地亞哥縣。但他們說,這是一個漫長歷程,一直到幾個月前才有結果。

法官裁定,把孩子帶走是違憲的,因為打電話到日托家庭便可確認孩子是否在那裏受的傷。而且聖地亞哥縣對兩個孩子體檢也被認為是違憲的。斯瓦特烏德說,體檢是侵入性的。她說,「孩子不得不經過這種體檢讓我們感到震驚。孩子如此年幼,他們需要他們的媽媽和爸爸,尤其是發生那樣的事情之後,他們沒有安全感。」

聖地亞哥縣亦同意進行一系列的政策變動,包括體檢期間允許家長在場。父母也可以拒絕體檢,迫使社會工作者獲得法院命令等。實際上,除了聖地亞哥縣之外,加州其他所有縣15年前就已經採取了這些變動。

責任編輯:楊婕

資料來源:幼童被社工帶離家 獲賠110萬美元 | 聖地亞哥 | 政府賠償 | 官司 | 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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