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2-11

開庭態度不佳 法官記申誡
〔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司法院人事審議委員會昨天開會審理台北地院法官鍾華懲處案,委員們討論投票表決,認定鍾華擔任家事法庭法官期間,開庭態度不佳,決議懲處鍾華申誡1次;鍾華不予回應,北院已將他調離家事法庭,監察院也著手調查。

鍾華審理家事案件時,除對當事人態度不佳,還要家暴案被害人撤回訴訟,婦女團體和司改團體認為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法等婦幼保護法律的立法精神,而且有時鍾華開庭時間過長,屢遭當事人及民間社團抗議。

據了解,台北地院自律委員會原建議司法院告誡鍾華勿再犯,但司法院少年及家事廳建議申誡2次,人審委員討論後,認為有記申誡必要。
 
資料來源:自由電子報


「酒後當然會施暴」 法官不發保護令
 
【聯合報╱記者王文玲/台北報導】 2010.02.11 03:37 am
  
台北地方法院法官鍾華被律師投訴開庭言語不當,司法院人事審議委員會調查發現,鍾華處理聲請保護令的家暴案,曾嚴詞批評社工,勸當事人撤回時竟然說「再打再聲請好了」;昨天表決,記鍾華申誡一次。

司法院整理鍾華開庭的錄音帶,發現他曾在多起家暴案聲請保護令時,用不當語言勸當事人撤回;有時還批評協助處理家暴案的社工,「預算是民脂民膏,國家錢給你們這樣用嗎?」

一位大陸來台的八十幾歲婦人指控媳婦打她,聲請保護令,鍾華認為婆媳有誤會,勸老婦人撤回,竟然說「再打再聲請好了」。有對姊弟失和,弟弟酒後動粗,姊姊聲請保護令,鍾華想勸和,卻對姊姊說:「酒後當然會施暴!」

台北縣政府請律師幫社會局安置的少年聲請保護令,鍾華不滿律師一直叫少年別講話,要他到法庭外,律師不肯,鍾華就找法警將律師「帶」到法庭外,也引發反彈,有人向監察院舉發鍾華失職。

司法院將資料送台北地院處理,地院召開九次自律委員會,決定口頭告誡鍾華,並將他調到簡易庭。司法院認為應該加重,送人審會決議。

人審會昨天開會討論,有委員不客氣地說,法官要謙卑,不要傲慢,司法界若不自律,就等著別人來管。

【2010/02/11 聯合報】 


2009-9-3
<司改會要求彈劾鍾華>法官咆哮當事人 還禁律師閱卷

〔記者林毅璋、劉志原/台北報導〕司法改革基金會董事林永頌與執行長林峰正昨天到監察院與院長王建 會面,要求監院彈劾台北地方法院法官鍾華,並對於現行「專業法院(法庭)」制度施行成效不彰加以調查。

對民間司改會要求彈劾一事,鍾華昨天開庭到晚間6時許才下班,他說,不清楚此事,無從回應。

林永頌轉述,王建 有善意回應指出,對於有具體事證、不適任或有問題的司法人員,監院一定會詳加調查。在專業法院部分,如果司法單位已有明確制度、政策規劃或是立法卻未落實,監院也會調查。

過半問卷 認不適任

林永頌指稱,鍾華不僅審案時嚴重延遲,開庭時態度惡劣,經常對當事人咆哮,令其心生畏懼,有恐嚇當事人之嫌,且對於律師態度不友善,不僅禁止律師抄筆記、禁止閱卷,甚至還會開庭故意不通知律師。

根據台北律師公會問卷結果,在27份曾經遇過鍾華審理案件的問卷中,有18位認為鍾華不適任,僅有5份認為適任。有律師陳述鍾華不僅法學知識與素養不足,甚至欠缺男女平權觀念。

林永頌質疑,專業法庭怎麼會有這樣不適任的法官,可見專業法庭並不專業。司改會已多次向相關單位反映意見,台北地院今年3月間將鍾華由原本的家事庭調到簡易庭,7月間台北地院召開法官自律委員會審議,卻僅做出「發命令使之注意」決議,讓人深覺自律效果不彰。
 
資料來源:自由電子報


《鐵骨柔情‧司法人的親情點滴系列六》

玉面判官-鍾華 親侍老母當福報

⊙文/記者劉志原

 「能照顧父母,是一種福報,一種難得的緣」,法官工作焚膏繼晷,蠟燭兩頭燒,但台北地方法院簡易庭庭長鍾華,懷抱一顆感恩的心這麼認為。

  幫助高齡八十六老母如廁、洗臉、漱口,是鍾華每天上班前的要務;陪母親談心、用餐、洗腳和擦澡,是他下班後的必修課目;審判工作與照顧母親,幾乎佔滿鍾華生命的全部。

  雖然案牘勞形,但好多年來,鍾華總是起個大早,完成照料母親的所有細節後,親自護送母親到和平醫院的護理中心,交給專業人員照護,並安排參加醫院的捏陶、唱遊活動,下班後也由鍾華親自接回家;他不肯讓別人負責這些事,因為那種放心不下的感覺,令他渾身不對勁。

  鍾華說,阿母在醫院交了很多朋友,他很感激,可惜今年間和平醫院因SARS封院,護理中心被裁撤了,他只好聘雇一名台灣看護,當他不在家時,照料母親的飲食起居。

  五十歲的鍾華,兒時身體很差,是過敏體質,一不慎就會有感冒病痛,阿母為了照顧他,傾注所有心力,不時花大錢去買當時多數家庭吃不起的蘋果,為的就是給他「治病」。

  鍾華想起兒時,母親聽人說吃蘋果可增加抵抗力,但民國四十年代,一顆蘋果要五、六十塊錢,當時擔任教職的父母,月薪也不過幾百塊,如何買得起?但母親寧願自己省吃儉用,也要攢錢儘量買蘋果給他吃;鍾華那時吃得香甜,哪知道全是父母背負著沉重負擔換來的!

  「養兒方知父母恩」,鍾華成為兩個孩子的爸爸後,才知母親當年辛苦,如今母親老邁,記憶力及行動力大不如前,而父親又已過世,身為長子的他體悟到,任何照顧阿母的機會他都不能錯過。

  工作和母親佔去他大部分的時間,如何再兼顧家庭生活呢?鍾華相當感激他的賢內助,太太閻立文幾乎包辦相夫教子及所有持家工作,讓他無後顧之憂,也讓他能夠從過去到未來,繼續不懈地堅守在審判工作崗位上。

  兩個孩子也爭氣,老大鍾騏自台大法律系司法組第一名畢業,現正攻讀美國哈佛大學法學博士,次子鍾鳴則在加拿大Mc Gill大學主修電腦。

  鍾華說,妻子去年自郵政總局退休後,專程至加拿大「陪讀」,並就近照料長子,所以夫妻倆現在是「分工合作」,一個負責「國內事務」,一位擔起「駐外任務」。

  除了母親之外,法律和審判工作都需花費極大心力投入,所以鍾華對於孩子的成長過程大都由妻子陪伴,時感汗顏,他只能在下班及假日偶有時間陪一下孩子。

  當長子決定唸法律時,鍾華顧及法律工作實在辛苦,一度希望兒子改學醫,但為尊重孩子,且妻子也希望孩子自由發展,最後仍讓小孩往自己的興趣發展。

  公務上,鍾華曾「破」過兩件大案,一是八十三年間印度商人馬禮士遭殺害案,屍體始終無著,鍾華審理此案,認為非找出被害人不可,在他的堅持下,警方帶著潛水人員三度赴淡水河及八里一帶垃圾場尋屍,最後終於尋獲,讓死者瞑目、也讓被告俯首認罪。

  八十九年間,鍾華又碰到一件警方欲以無名女屍處理的案件,他認為案情有異,指示一定要剖驗調查,最後查出死者是被男友推出車外,再遭他車撞死。

  鍾華的辦案精神,曾被司法院長翁岳生評為「好事做太多」的法官;對於別人豎起大拇指,鍾華卻感到不好意思,頻說:「只是盡本分,實在沒什麼特別」。

  「庭長是一位極難得的孝子、也是一位超認真的法官」,鍾華的書記官如此形容,或許,「孝子法官」會是最符合鍾華的稱號。  (系列完)

資料來源:自由電子報


法官評鑑/唯一不及格的法官 鍾華:沒有意見
2000/11/22 00:00

 記者嚴培曉/台北報導

司法改革基金會22日公布的「法官評鑑調查」,台北地方法院法官鍾華是唯一評分低於60分的法官,鍾華表示,擔任法官已經多年,無論審判品質、個人操守,社會各界自有公評,對司改會評鑑結果「沒有意見」。

鍾華是司法官訓練所22期畢業,擔任法官10多年,目前任職台北地方法院交通法庭。法界人士說,鍾華嫉惡如仇,審判期間,對於當事人通常較為不假辭色。

22日上午,拉法葉艦弊案前海總艦管室主任雷學明、海發中心主任王琴生的延長羈押案合議庭,鍾華是受命法官,審理至下午1時左右結束,下午3時又到交通法庭開庭,完全不知司改會公布的法官評鑑。

鍾華22日下午獲知自己法官評鑑不及格,一度露出頗為訝異的表情,稍後,鍾華與合議庭審判長李春地、陪席法官林政憲討論延押案時,表示擔任法官已經多年,審判品質、個人操守外界自有公評。 

資料來源:nownews.com 


監察院彈劾法官、檢察官一覽表(85年) 

為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法官鍾華審理該院八十一年度自字第九七三號王三益自訴魏啟展、林傳家竊盜及偽造文書案件,違法拘提自訴人並限制其住居,不得出境,戕害自訴人訴訟權益及基本人權;又對於被告在押之案件無正當理由而任意延宕不進行審判,損害國家司法正義及被告權益,均有違公務員服務法之規定,爰依法提案彈劾由。

一、85.12.26監察院以院台壹丙字第一六四八一號函公懲會依法辦理見復。
二、86.3.28公懲會函復,議決主文:鍾華降一級改敘。
三、86.5.1提案委員提出結案報告。
 
資料來源:法律事務所-台灣法律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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