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志函/台北11日電 July 11, 2013 06:00 AM
一名婦人的低收入戶補助遭註銷,邀王姓女社工到住處溝通,因對方不答應回復補助資格,她立刻「變臉」,拿刀揚言同歸於盡,並持擀麵棍毆打成傷。台北地院審酌婦人精神狀況不穩定,依傷害罪判刑兩月,可易科罰金。
這名婦人住在台北市文山區,她一次領取勞保老年給付,低收入戶資格被社會局註銷;去年8月間,婦人致電王姓女社工,請對方到她家裡,情商女社工無條件回復補助,但遭拒絕。
王姓女社工證稱,婦人起先很殷勤,自稱家裡用的都是舊東西,反問為何不符合低收入戶資格;她坐下來請婦人補資料,才能協助申覆,沒想到婦人情緒激動,站起來抓她肩膀說:「我不管!反正都是妳搞鬼!」
婦人火大,拿水果刀揮舞,揚言「不回復就同歸於盡」,又舉起擀麵棍,朝王女頭、背、雙臂毆打,王女多處挫傷、紅腫。
事後婦人喊冤,她自稱生病,無法施力,否認曾經毆打王姓女社工。
資料來源:世界新聞網-北美華文新聞、華商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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