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3/29 — 21:28

【23:40 更新發起人回應】

「佔中三子」戴耀廷、陳健民及朱耀明等九名佔領者,遭警方落案起訴一至三項「公眾妨擾」罪,包括「煽惑」公眾妨擾,將於明早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一群社工在網上發起「#我願意當證人」行動,舉牌表明「煽惑」自己參與佔領的並非佔中發起人及學生領袖,而是人大 831 落閘、梁振英及施放 87 枚催淚彈的警員等,並呼籲曾經參與佔領的港人,手持寫有「#我願意當證人」及煽惑者的紙張拍照上傳。

發起人、「社工復興運動」成員曾醒祥表示,希望這項行動既能夠聲援被捕者,亦可向政府表態,佔領者均是「光明正大」地參與公民抗命,不會因控罪而閃縮、迴避,願意承認後果,但對政府的刻意拖延、以及動用社會較陌生、案例較少的「妨擾」罪去起訴等「小動作」感不滿。

被捕者遭以「煽惑」罪起訴,但曾醒祥強調這項指控根本不符事實,指928當日凌晨三子宣佈佔中啟動後,在政總聚集的人群有不少都散後,是翌日警方封鎖政總一帶不容市民聲援,市民才會佔領夏愨道,認為政府一方不應將「煽惑」的責任抵賴。

他期望如果「#我願意當證人」有一定數量的人響應,或可組織參與者一同到警署自首或要求成為證人,進一步向政府施壓。

被落案起訴的九人包括佔中三子、前學聯常委鍾耀華及張秀賢、立法會議員陳淑莊及邵家臻、民主黨前立法會議員李永達,及社民連副主席黃浩銘。九人分別被控一到三項控罪,包括「串謀公眾妨擾」、「煽惑公眾妨擾」及「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

佔中三子均被控三項控罪。本身是中大社會學副教授的陳健民今早受訪時表明,有意承擔「公民抗命」的刑責,會視乎控罪是否合乎事實、對日後香港公民權利有何影響再決定是否抗辯,但三人均認為不應承認「煽動」相關控罪,因為這項控罪涉及言論自由問題,並假設其他佔領者沒有自由意志,是「封建、落後」的條例。

資料來源:立場報道 | 立場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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