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贊成把紅十字會特別妖魔化,畢竟在台灣,一堆非營利組織或民間社福團體,財務不清不楚,募款運用大有問題,狀況比紅十字會還嚴重的,多的很,專門把紅十字會拿出來打其實也沒什麼意思。特別是很多人批評紅十字會的點,好像還在暗示非營利組織或民間社福團體職員或主管不應該拿「過高」的報酬。

但要護航拜託手段也高明一點,特別是紅十字會過去幾十年來因為特殊的地位,缺乏監督,又利用政治關係吸取了很多資源,在實際的服務上又有很多爭議,這都是事實,結果幫他們辯解還講一堆五四三的,這實在只會給人看笑話。

就像這篇,好像舉了一堆例子只是在講「中華民國紅十字會裡面有很多政府官員,沒什麼奇怪,因為很多國家都這樣子」這裡面舉的包括美國、德國、日本、韓國等。但問題是,就算很多國家都這樣子做,不表示台灣人就應該對台灣的狀況照單全收。而且這裡的例子都舉民主自由國家,就算是政府高層掌管,也有各種法規制度和民意輿論的監督,但如果發生在像過去台灣一樣的獨裁國家,紅十字會就會變成獨裁體制的幫兇,有些獨裁國家,執政者就藉此要他的家人或親信去掌管紅十字會,藉此當成統治工具。

2013年Mariah Carey去安哥拉紅十字會辦的演唱會表演,就被揭露安哥拉紅十字會主席,就是安哥拉獨裁者Dos Santos女兒Isabel,Mariah Carey等於去幫獨裁者唱讚歌。在南斯拉夫內戰犯下各種人道罪行的波士尼亞塞族政治領袖卡拉季奇,也成立了一個不被國際紅十字會承認的波士尼亞塞族紅十字會,讓他夫人管理,這個紅十字會甚至涉入屠殺事件(這種不被不被紅十字國際委員會承認的紅十字會亂搞的情形,不就是台灣現在的狀況?)太遠的狀況大家不懂,那就講近一點的,正牌的中國紅十字會,就因為共產黨介入太深,本身也沾上了各種貪污腐敗的事件,包括它的各省、各縣市分會,發生了一堆亂七八糟的事,「郭美美事件」還只是冰山一角,上網查一下就可以找到一大堆。

另一種常聽到的辯解,就是紅十字會被賦予的戰時人道救援職責,是沒辦法被其他組織取代的。但是,哪怕今天台灣發生戰爭好了,「中華民國紅十字會」又不被承認,它根本沒辦法被賦予各種國際 法或公約所保障紅十字會人員的權利,哪能發揮它的職責?到時候只怕「中華民國紅十字會」的工作人員就先「壯烈犧牲」了。而且以今天軍事武器殺傷力之大,還 有戰爭的殘忍,就算是「正牌」的紅十字會人員,都發生過在軍事衝突中,被武裝力量殘殺或誤殺的事件.,何況你是「冒牌」的。

其實只要是人道救援者,依國際法都有被保障的權益,不管你是紅十字會還是哪個組織,也沒聽說哪個國際法規定,只有紅十字會才有人道救援或介入的「特權」,只有「戰鬥員跟軍事目標可以作為軍事攻擊的對象」,其他包括平民的建築、醫院、難民營、人道救援設施就是不能被攻擊,當然,我們也知道戰爭的時候,交戰各方很難這麼理性,子彈飛彈砲彈也不長眼睛,誤射誤殺事件,在當今各種戰爭衝突發生的區域,每天都見諸媒體報導。但是,這也就說明,要在衝突事件或地區真的發揮作用,跟什麼法、條約還是什麼國內法律給予的特權實在沒關係,像無國界醫生樂施會或各種宗教組織...,能發揮能力靠的都是自己的本事,不是靠法律。如果說一個組織沒有法源依據,就好像突然少了四肢一樣不能做任何事,那社會反而要質疑這樣的團體到底有沒有存在的正當性。


說到這裡我就要問了,包括「中華民國紅十字會」和幫他們辯駁的人,一直強調他們在戰爭 救援任務的地位無可取代,但是「中華民國紅十字會」這幾年到底在哪些國際衝突上有參與過救援啊?「中華民國紅十字會」的官網有他們在國際工作上的成果,但 大部份都是天災,沒有戰爭,就算是天災,大部分做的也只有募款、募集物資而已,實在沒看到他們在軍事武裝衝突地區有做什麼(請見:「中華民國紅十字會總會--國際賑濟」、)。我不是要他們去送死,但是戰爭人道救援,經驗非常重要,否則不要還沒救到人,自己就犧牲掉了。但既然他們也沒有相關的經驗,那憑什麼他們不能被取代?

何況台灣的政府、主權在國際上根本不被普遍承認,政府官員的地位也不會被承認,紅十字會也連帶是個「非法組織」,根本發揮不了用途,這幾年無論是天災人禍,不管是國際來台灣援救,還是台灣出去其他國家救援,到底有多少是靠「中華民國紅十字會」的中介去執行任務的?實在令人懷疑。我們很不願這樣講,但是,「中華民國紅十字會」的功能和國際間的知名度和公信力,搞不好還不如也頗受爭議的慈濟。所以用國際間的效能來合理化「中華民國紅十字會」的權力結構,一點用也沒有,這和「中華民國紅十字會」讓不讓權貴來管理也沒有關係,因為台灣的「權貴」出去恐怕也沒有什麼人會承認,問題是出在台灣特殊的國際地位上,所以要解決「中華民國紅十字會」的問題,還是著眼在台灣內部的狀況,還有他的組織本身,不要再拿什麼國際人道救援的需求來當藉口。

還有些護航的聲音,也在幫紅十字會想一些出路,例如「轉型」,有篇文章就建議「中華民國紅十字會」把一些「創立精神無關的業務如食物銀行、長期照顧等,則建議轉型成一般社會公益團體」,其實也沒必要轉什麼型,這些業務在台灣都有很多民間團體或機構在做了,甚至政府也在做,而且也做的不錯,就算「中華民國紅十字會」完全放棄,也還是會有其他團體提供服務。

此外也有建議組織上的重整,例如紅十字會可以從人民團體改制成基金會形式,但是這樣改可能反而越改越糟,因為人民團體的決策階層是用選的,雖然選舉可能會有各種政治上的弊病,如派系鬥爭、相互杯葛抵制等,但好歹有某種民主形式的程序去產生他的權力結構,更何況以一個運作並不透明、缺乏外部監督的組織來說,「派系傾軋」也不是什麼壞事,紅十字會這幾年很多內部的醜事,據說都是因為「派系傾軋」,被自己人抖出來的。更何況如基金會也要有董監事作為管理階層,也要設董事長去領導整個組織,那這些董監事、董事長要怎麼組成?怎麼運作?用選舉的嗎?誰來選?誰要「被選」?有什麼標準嗎?沒有看到誰提出什麼可信的說法。公共電視和很多國家掌控的財團法人組織,受立法院監督,公視的董監事就是遴選程序產生的,都發生過黑箱運作的弊端,而紅十會這種有前科的組織,要怎麼放心它改成董監事制?

然後我們又可以看到在爭論的過程中,那個神奇的字眼出現了:「藍綠惡鬥」,原來在這些站在「中華民國紅十字會」那邊的人心中,所有的挑戰跟質疑都是「藍綠惡鬥」。那可否請他們「藍」的想一想,如果現在的制度沒有多大改變,他們難道不怕民進黨真的長期執政又一黨獨大之後,學國民黨去操控「中華民國紅十字會」,把它變成另一個政治酬庸的工具?政治的鬥爭去影響民間人到組織的運作,當然不是好事,但如果今天沒有「藍綠惡鬥」他們就不用反省、檢討、變革,社會連要求「中華民國紅十字會」改變的路徑都沒有,難道這不是組織自己要去檢討的問題?其他的NGO組織,因為沒有什麼法律上的「免死金牌」,要自己募款生存,要接受政府和民眾的監督,所以必須「與時俱進」,遇到挑戰就必須快速回應,甚至斷然作危機處理,否則機構連生存下去都有問題。慈濟去年就是被社會輿論痛擊,捐款和各種公益合作明顯減少,才不得不做出改變。如果「中華民國紅十字會」可以一直不必被檢視和監督,它未來會乖乖的變革嗎?紅十字會今天被揭露的爭議,大部份都不是現在才突然被挖到的,過去幾十年多的是機會可以改變,但他們什麼都不做,不就是因為反正有法律和公部門資源的保障,他們不必像其他NGO或民間團體一樣去競爭,就可以活的好好的,才那樣有恃無恐?

最後,「說之以理」唬不了人,「迫之以勢」也沒辦法了,「誘之以利」也不可能,最後就「動之以情」,這篇文章就講到:「建立一個組織的公信力、累積品牌印象耗時甚巨,但要毀掉一個組織其實只需要一個缺乏專業常識與策略觀的負責人,不到一年就毀個大半了,慘痛案例比比皆是。所以思考存廢不難,難的是要調整的究竟是什麼?廢了就能解決問題嗎?」從這幾年來紅十字會的爭議來看,它在台灣社會大眾究竟有多少「組織的公信力、累積品牌印象」,是很有問題的;這麼多年來自己藏了那麼多公關危機炸彈在身上都不處理,可見他們平常也就沒什麼「專業常識與策略觀的負責人」,「我既然一無所有,也就不怕失去」、「有個東西是別人永遠從我這裡搶不走的,就是我沒有的東西」,反正紅十字會組織問題這樣多,該有的都沒有,何不痛下決心重頭開始?搞不好還比較能在多元化的未來生存下去。今天「中華民國紅十字會」如果被「毀掉」,絕對不是外力打壓的部份,完全都是內部自爆的。今天問「廢了就能解決問題嗎?」但是社會在問的是:「留著你們,會自己解決問題嗎?」

搞過任何公益組織工作的都知道,沒有一個公益組織是不可取代的,不要太自我膨脹,「中華民國紅十字會」也沒有向社會大眾證明他的不可取代,而且今天又不是把紅十字會勒令解散,《中華民國紅十字會法》被廢止了,它還是可以繼續存在。說真的就算法律被廢,如果沒有人持續去監督,「中華民國紅十字會」還是可以關起門來亂搞,就像很多其它一樣在亂搞的NGO一樣。今天拿掉一些特權,只是要讓他們和其他民間團體站在一個同樣的起跑點而已,如果他們在同樣的競爭上根本活不下來,不就證明他們沒什麼不能被取代。這陣子許多人都一直強調紅十字會在武裝軍事衝突的職責,但是「中華民國紅十字會」今天連「平時」都生存不下來了,要怎麼相信他們在「戰時」可以能發揮什麼人道救援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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