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4-13 03:51 聯合報 記者簡慧珍/彰化報導
彰化縣政府昨天舉辦「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修法公聽會,與會社團代表、地方民代都贊成兒少福利津貼入法,住在台灣的兒少不因縣市與鄉鎮財政狀況都享有相同福利。
縣府社會處、法制處簡報,引用中研院研究指出,台灣若要維持人口「不增不減」,平均每名育齡婦女須生育2.1名子女,台灣總生育率去年僅1.18名子女,研究發現已婚或未婚婦女不想生小孩的最重要理由是經濟負擔。
魏明谷說,社會福利是基本人權,不應有城鄉差距,台灣各縣市、鄉鎮市各發各的社福津貼,已出現重複發放的亂象,公聽會蒐集各方意見,由縣府彙整相關資料,交給立法委員到立法院提案公決。
立委陳素月、洪宗熠都表示,將推動修法翻轉同國不同調的幼兒福利。縣議會民進黨團總召賴清美支持修法,讓各縣市幼童得到「立足點」平等。
縣府建議修法草案沒寫補助金額,只建議一致性補助地方辦理生育及每月育兒津貼,補助對象與金額、程序應參酌地方意見。
縣府104年提高生育補助每胎3萬元,發放3歲以下兒童每人每月3000元育兒津貼,彰化縣出生人數104年為1萬3314人,103年為1萬2033人,增加1281名新生兒,可見育兒政策實施能鼓勵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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