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8-06 17:06
 
◎葉馨榆

近日經濟部次長沈榮津提到,因我國法定勞動成本佔薪資比重較他國高,造成資方競爭力衰退,連帶影響勞工薪資凍結,並將與各相關單位開會討論如何降低企業負擔。然而,筆者認為這樣的論述,不僅是以企業的立場為主,更以單一的邏輯思維,將社會福利制度扣上了妨害經濟發展的罪狀。筆者認為,企業口口聲聲喊缺人才,但想要有人才願意為企業效力,不也需要付出投資成本嗎?而社會保險中的雇主負擔比例,其實也能被視為是雇主對勞動力的投資,讓勞工能夠在被保障的情況下,更能安心地付出勞動力,若企業能更全盤考量勞工的福利,勇於投資人力,怎會有缺人才的困擾呢?

筆者亦認為,單看與他國的法定勞動成本佔薪資比重的數據,並不足以說明問題,要瞭解的其實是數據背後的意涵。像是我國相較於美國的法定勞動成本佔薪資比重高出兩個百分點,然而,光看美國的醫療保險帶給人民多大的痛苦,就不會想要將我國和美國做比較了。尚且,若我國的法定勞動成本佔薪資比重的確較高,難道就意味著我國的社會福利制度較偏袒勞工嗎?以現今社福制度的成效來看,其實我國仍然是偏向殘補式的社福制度,僅有最基本的保障,無法更積極防範社會風險的發生;再從稅制的角度而論,相較於企業還能被政府保障減稅,勞工的賦稅反而更加沉重。

最後,筆者認為,即便現今的社會保險制度果真造成企業的負擔,政府也不該刻意將此形塑成企業與勞工之間的對立,旁貸政府應負起的責任。社會福利制度就如同安全網,讓人民能夠享有基本的生活保障,本身絕對是良藥。然而,藥效如何,則攸關用的人是誰?如何用?方法不對,良藥也能被當成毒藥用。

(台大社工所學生)

資料來源:自由電子報 自由評論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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