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承穎/台北16日電 March 16, 2014 06:00 AM
50歲失婚婦人住到弟弟家照顧姪兒,因故被弟弟毆打後,不堪受辱離家;她流落街頭,昏睡在廟庭前,警方前晚獲報將她帶回並提供熱食,聯絡社工安排庇護所,她感動地說「你們對我比親人還好」。
據了解,社工很快協助她找到適合的工作,她未來賺夠了錢就會搬離庇護所。
台北市大同警分局重慶北路派出所警員李明翰和蕭湘婷,前晚巡邏經過大同區包公廟,見許姓婦人趴睡在廟前,身子很虛弱,上前關懷。許婦自稱遭弟弟毆打才離家,但怕害到弟弟,一度不願意隨警員回派出所,警員說「妳是家暴受害者,不會讓弟弟知道,天氣這麼冷,在外面一定會感冒。」她才跟警員走。
許婦離家兩天,沒進食也沒睡好,到了派出所後立刻躺在沙發上休息;員警準備熱茶和便當讓充飢,許婦見大家為她忙進忙出,感動地握住員警說「你們對我比親人還好」。
許婦稍微恢復體力後泣訴,她早年和丈夫離婚,兒女成年離家後,她搬去和弟弟同住;她在家幫忙照顧兩名年幼姪兒,弟弟每月給她1萬元生活費,豈知僅因晚上沒準時餵小孩吃飯,就被弟弟痛毆頭部。她不想再住弟弟家,但又無家可歸,只好流落街頭。
警方問是否要提告傷害?她淡淡地說「不想告弟弟,也打算再回去了,更不想給兒女知道添麻煩!」警方通報社工,為她安排庇護所。
資料來源:世界新聞網-北美華文新聞、華商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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