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1-07-15 15:07 來源:中新社
到“十二五”末,廣東每1萬人中將有5個社會組織,社會工作者要達到常住人口的10%,即約1千萬人。
廣東省委副書記朱明國14日在中共廣東省委十屆九次全會新聞發佈會上透露了上述目標。
據了解,此次會議審議通過了《中共廣東省委廣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強社會建設的決定》。廣東將在今後加強社會建設的工作中,強化社會組織的主體地位。
朱明國認為,改革並尊重群眾的首創精神是廣東最鮮明的特色之一。從2008年開始,廣東就已提出先讓廣州、深圳、珠海等城市作為試點探索社會管理工作,把廣東實踐經驗融入到《決定》中。由政府定方向、定目標、定原則,鼓勵地方、基層、群眾大膽先行先試,反映出該《決定》的“粵味”。
同時,廣東制定的《決定》是在開放當中,通過對境內、境外充分調研,吸取了如香港、新加坡等地社會管理的先進經驗,這也是廣東特色的展現。
在此次會議上,廣東省委書記汪洋提出,政府要加大向社會簡政放權力度,公民法人或社會組織能夠自己辦的,就讓他們自己去辦。
朱明國14日還表示,目前廣東社會組織的發展還是量少質弱,作用甚微。這一方面是由於政府長期按照“萬能政府”的格局發展,對所有事務無所不包,無所不管;另一方面是因為沒有很好地扶持、支援社會組織。
朱明國説,社會組織是社會建設的主體。大量政府的事務,政府管理的職能,今後要通過購買服務、權力讓步等方式,逐漸分解和轉移到社會組織中去。將來廣東政府要給社會組織提供更多支援和扶持,如放低登記門檻,鼓勵社會組織自己管理、自己監督、自己發展,在發揮原有社會組織效用的同時,鼓勵大量民間社會組織建立,政府則依法進行規範管理。
朱明國透露,為扶持社會組織的發展,廣東準備出臺7項配套政策,特別是對社會組織實行規範且寬鬆管理的政策。(陳國華 吳敏平)
資料來源:中國台灣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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