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6.10 04:29 pm

(中央社記者黃旭昇台北縣10日電)搶救家暴、性侵案件,社工員第一時間介入,有助穩定受害人情緒,獲得信任感。不過檢警今天在一場會議點名,台北縣家防中心社工介入案件的反應時間不夠快,易錯失輔導良機。

台北縣政府府失蹤人口督導會報今天開會,台北縣警局戶口科提案指出,檢方與中和警一分局偵辦劉姓失蹤人口遭父親家暴拘禁案件,出發時已知會社工,卻苦等被害人被帶到警分局1個多小時後,社工員才姍姍來遲。

與會的副縣長李四川說,將要求家防中心製作處理標準流程,給予即時協助。

台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林淑玲表示,台北縣的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制中心的社工,遇到檢警偵辦案件,社工員常無法第一時間在現場給予被害人及時幫助,連檢察官有時都覺得很無力。

她說,家暴案件受害人第一時間被檢警搶救出來時,激動情緒更需社工員給予關懷。她們過去偵辦類似案件時,就有受害人因對檢、警不信任,以致拒絕對施暴者作證,影響偵案。

台北縣家防中心主任丁雁琪會後受訪表示,家防中心60餘名社工集中在板橋,但必須配合板橋、台北、士林、基隆4個地檢署,日後若有緊急必要,將派公務車載社工員到現場。

她指出,台北市資源比較豐沛,也提供被害人「一站式」服務,所有檢、警、社工資源集中到醫院協助被害人,因此檢察官會感覺北市與北縣的落差。


【2010/06/10 中央社】

資料來源:中央社即時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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