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內兩則社工相關的新聞成為焦點:曹姓母女自殺事件,同時北縣家防中心安置疑有藥物反應女童,同樣遭到質疑。兩個事件的處理,一個「差一點點」救到一對母女;另一個在醫院的檢驗報告之下安置女童,卻遭到質疑過度安置,社工的做法都有人批評。

近來政府縮減預算,各式福利服務方案都以委託外包方式,各縣市113婦幼保護專線業務委外,結果是民間社福組織承包公權力必須處理的緊急個案,實際上委外單位聘請「契約社工」或是「專案社工」,這些契約或專案社工多數都是大學社工系剛畢業,她們的薪水福利差,經驗不足(台中縣王處長說的),把這些充滿熱情的年輕社工在配備不足的情況推上第一線,這是不教而戰。

社工的配備必須來自專業訓練、相關法規、組織支持及彈性運作,然而兒保社工並沒有任何法令可以讓社工「破門而入」,社工不斷的到案家訪視留字條、甚至留下手機號碼,顯示她在授權的工作範圍內認真的執行任務,何來嚴重疏失?另外,依法安置疑被餵毒女童,卻被質疑安置過當,在社會輿論對於不幸事件的情緒反應下,社工做與不做,動輒得咎,成為社會情緒的代罪羔羊。

長久以來,約聘社工一直是政府單位社政工作的主力,政府方案常隨著社會輿論左右著施政的方向,今天因為兒保問題,政府單位緊急加聘社工人力,事件過後,就會告訴你:「對不起,專案經費明年沒有了,所以沒有這個位置了!」試想,在這樣的制度之下,社工經驗如何傳承?社工員如何累積實務經驗?中投地區兒保社工每人負責80-100位以上個案,與國外兒保社工每人上限25個案,相差近3-4倍。台灣社工就算24小時背call機、訪個案,也難保不會遇到曹姓母女的案例。

我們呼籲政府重視兒保議題,相關業務就不該委外,而是由「公職社工師」來擔任,一方面,他們是專業的社工師,且具公務員身份,不會因專案結束而結束服務;另一方面,兒保議題常牽涉複雜的社會問題以及人際網絡,若不具公權力的社工介入,常常難以得到官方的協助,事倍功半。

衷心期待這個事件是最後一例,在這次事件中,反省社工的人力與制度出了什麼問題?社工人力必須從教、考、訓、用,環環相扣,當社工大教授面對媒體說出:「這是社工嚴重疏失、經驗不足、社工應該更積極、轉介沒做好…」之際,應該深思台灣社工教育出了什麼問題,讓年輕的社工在缺乏保障的制度下,耗損她們對社工專業的熱情?

社工專業的成長,常來自許多不幸案例的檢討,然而社會事件的處理引發的批評與討論,足以重傷在第一線默默遵守規定工作的社工,她們堅守專業服務,需要更多的配備與支持,改善社工人力問題需要從制度做起(包括專業督導),避免將制度問題簡化為社工個人疏失,讓第一線社工成為不良制度的代罪羔羊。


原文請見:台北市社工師公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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