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01月27日
【周昭平╱高雄報導】高雄市社會局為幫助無家可歸的受暴婦女及其子女,本月首開全國先例,增設中長期庇護所「康乃馨之家」,最長可住一年,除提供免費居住的安適環境,並安排諮商輔導及就業準備等服務,協助受暴婦女跳脫婚暴生活,發展良好社會適應,已有兩名婦人及幼子入住。
療傷空間
高市社會局局長蘇麗瓊說,受暴婦女的人身安全考量是家暴防治最重要的基礎,市府原提供三個月緊急短期安置的中途之家、優惠兩年租屋服務的單親家園,及可以五折優惠價格買國宅的築巢圓夢專案,協助受暴婦女自立;但社工協助過程發現,長期受暴婦人在獨立生活前,需更長的創傷療養空間,因此本月起開辦中長期庇護所,可住六個月至一年。
社會局社工室主任葉玉如表示,不少受暴婦女要離開原有家庭,會面臨婚姻訴訟、找工作或帶小孩等壓力,三個月的短期緊急庇護所實在太短,特別是新移民受暴婦女,在台灣沒有娘家依靠,更需中長期庇護所。
78坪規劃5房廚房
葉玉如指出,「康乃馨之家」是向民間承租一戶七十八坪的大樓公寓,規劃五間雙人房,舖有木頭地板,和一般住家一樣有廚房,食材由社會局採買,由受暴婦女自行烹調,希望培養她們獨立生活能力,逐漸跳脫婚暴生活。
「康乃馨之家」已有兩受暴婦女入住,都是新移民婦女,其中一人需獨自撫養兩名念國小一年級、幼稚園大班的小孩;另一人則因家暴受傷,暫無法就業,需養傷及接受諮商輔導。
現身說法籲不隱忍
高雄市長陳菊昨在庇護所啟用記者會上指出:「生活無懼是基本人權。」鼓勵受暴婦女勇敢站出來,社會局是所有受暴姊妹的娘家、後盾。
化名「小文」的受暴婦女也現身說法,呼籲受暴婦女不能隱忍,否則只會讓問題更嚴重。
勵馨基金會南區辦事處長張乃千說,勵馨目前設有中期庇護所,最久能住六個月,最多三人,市府開辦長期庇護所,確實可照顧到更多受暴婦女。
高市中長期庇護所「康乃馨之家」小檔案
◎收容對象:無家可歸的受暴婦女及其子女
◎目的:提供家暴婦女創傷復原療傷空間,作為跳脫婚暴生活、發展良好社會適應轉換站
◎收容人數:公寓大樓1間共78坪,設有雙人房5間,可容納至少10人
◎限制:須經社會局評估才可入住,庇護期間由保育員照料生活起居,同時接受諮商輔導及職業訓練
◎收容時間:半年~1年
◎洽詢:(07)535-5920
資料來源:高雄市府社會局
資料來源:蘋果日報
- Jan 28 Thu 2010 17:47
高市首設 長期家暴庇護所安排諮商及就業輔導 最長可住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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