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4-15 17:19:05   |   來源:國際線上   |   編輯:蔣麗麗   |   

  近日,英國媒體一則「法國出臺新勞動法」的消息稱,在法國「晚上6點後到早上9點之前的非正常工作時間,公司將不允許向員工發送郵件,也不可以向員工打電話。」這則報道在國內社交媒體上引起瘋轉,網友吐槽。(4月14日《新京報》)
  英國媒體近日在報道法國勞動新聞的時候出現烏龍事件,把法國《回聲報》報道的法國一家僱主協會「Syntec」與兩家法國工會「CFDT」和「CGC」在4月1日簽訂的「諒解備忘錄」,理解成了勞動法,其實這個諒解備忘錄雖然是為了保障公司管理人員法定的每天11小時休息時間,但這個備忘錄既不是強制性法規,也不包含其他行業工作者。

  雖然不是強制性的法規,享受此待遇的人也不包括公司管理人員,僅僅是限于普通員工,但是法國的幾家企業代表和兩大工會簽訂的這項協議還是給了國內的包括公務員在內的白領、藍領們一些「震撼」——下班後不允許向員工發郵件,不可以向員工打電話……這對於習慣了「領導一個電話,半夜也得爬起來」的國內某些人來說,實在是有點「天方夜譚」。

  驚訝之後,是羨慕。在歐美一些高勞動福利的國家,上班時間嚴格遵守時間規定,可是到了下班時間,想讓我多幹一分鐘的活也是不可能,到點就走人,是他們認為的天賦人權,任何老闆、任何工作藉口都無法干涉他們的「八小時之外」的時間,正是因為有著這樣傳統而又堅定的勞動福利觀念,所以在我們看起來那麼「不正常」的現象,在歐美國家則顯得非常平常。

  目前國內在工資集體協商方面取得很大進展,因為隨著各級工會以及工商聯和中國企聯、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的聯合參與,一般規模以上企業在集體工資協商以及勞動報酬的支付方面,只要企業生產經營沒有大問題,基本不會出現拿不到工資的情況,但是在勞動時間的遵守方面,情況比較複雜,特別是在一些勞動密集型的行業,比如礦山、加工製造、餐飲服務等,超時加班現象比較嚴重,而對於此類現象,勞動監察部門往往在監督和執法層面比較難取證,所以造成一些企業主有恃無恐,變相加班的手段層出不窮。

  其實在國外之所以有如此良好的勞動福利環境,除了文化傳統和個人勞動全力維護意識比較強之外,還有一個重要原因是國外對勞動者勞動權利保護是實行嚴格的個人舉證制度,只要勞動者在加班時間撥打舉報電話或者保留相應證據,企業主就要付出巨大代價,甚至要被吊銷營業執照,處罰的力度非常大,所以很少有企業主敢以身試法。

  反觀國內,即使企業主加班超時現象嚴重,一般也都是被「責令」整改,真正處以罰金或者被吊銷營業執照的少之又少,因為在很多人眼裏,即使是執法者的嚴重,超時加班可能只是小問題,和剋扣工資相比,不值得那麼重視和使用嚴厲的處罰手段。

  勞動福利權是每個勞動者的「天然」權利,任何人都無權侵犯,法國的所謂的「新勞動法」雖然並不是真正法律意義上的勞動法規定,但是它也給我們諸多啟示,其中最關鍵的一點是,以人為本,要從細節開始做起,從不給員工下班後發一封郵件做起。(何禾)

資料來源:新聞 - 國際線上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swac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