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黃小鈞(前社工,長期從事特殊教育工作)

拜讀9月22日高雄市一名女警假扮社工員誘騙毒販開門應答後進行搜索與拘捕的新聞,發現刊載的各大媒體竟然皆以「警察智取」的正面評價為報導方向,一方面感嘆於社會對社工的工作價值還不夠了解,一方面也對警察的恣意妄為感到十分的憤怒。

在台灣的社工,先不論待遇和工作環境比之歐美,乃至鄰近亞洲地區的日本、港澳等地都是遠遠不如,在社工從事工作所需的權力與可運用資源也是相當不足的。在歐美先進國家,社工員的介入處遇具有法律賦予的強制力,且社工員的人身安全受法律保護,社工員能夠協調警政單位陪同處遇,在特定的家事案件審判中,社工員的調查報告除了是具備法律效力的文件,甚至是法官做出某些特定裁判的要件之一,而這些權力台灣的社工幾乎完全沒有,就算是可支配資源相對較多的公部門社工,充其量也只是所謂的資源守門者(gate keeper),距離一個擁有合格裝備的助人工作者,還有相當一段距離。

在台灣的社工人員主要,也可說是唯一還能讓自己的工作順利進展下去的工具,便是民眾對社工身分的信任,這在社工工作中所必要的建立關係、博得信賴這些任務上,是不可或缺的一部份,所幸社會各界對「社工」這個身分的正面評價,讓社工的工作尚能順利的進行下去。

今天警察的便宜行事,吃社工豆腐,固然讓一個案件被順利解決,但對社工體系造成的打擊卻是毀滅性的。事實上,警察要執行查案緝凶的工作,有很多的武器可以使用,合法的手段有警察職權行使法賦予在特定場合的盤查與執法權,有法院開立的搜索票、拘票等令狀,不見得合法的手段也是所在多有,一般民眾更是普遍服膺於警察展現的權威性,無形中增加不少助力,同樣以完成工作任務為目標,警察的資源已經比社工來的多太多,警察不需要,也不該消費人們對社工的信任感,竊用社工僅有的吃飯傢伙,特別是用破壞的方式去使用一個非靠它不能工作的身分。

警察使用社工的身分能夠如此順利達到目的,正是因為全台的社工夥伴們恪遵工作規範與倫理,長期盡心盡力服務受助個案所塑造的口碑,然而「信任」很難被建立,摧毀它卻很容易,為了破案的一時之便,犧牲了社工們賴以為生,如此珍貴的價值,實在極不值得,而警察的不智之舉,竟然還受到媒體的讚賞,社工處境的可憐可嘆,實在是筆墨難以形容的淒慘。

資料來源:被吃豆腐還被砸了吃飯傢伙的社工  即時新聞  20150923  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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