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1-15 10:48 ◎汪家慶
前些日子看到「我以台灣有鄭小妹妹為恥」一文,標題看似在評斷鄭小妹妹,內文實則批評台灣的社福機構沒有做到應該做的事,當看完之後我感到心寒及憤怒。我是一名社福機構的社工,許多同學也都是社工,當我們在受社工教育時,我們學習到的是服務弱勢,抱著服務的熱忱,以專業的態度和專業的方法,為案主的最佳利益著想以及案主自決。
畢竟我們的工作,關乎的可能是許多人的性命以及生存和權利,但我們不知道的是,當我們開始從事社工的工作時,在服務的背後我們還需要擔心,我們的收入能夠負擔生活嗎?機構的經費夠支付下個月的薪水嗎?這個月的案還有許多,下個月又會多出多少呢?還有多少行政工作、機構評鑑會擠壓到我們服務個案的時間呢?更甚者,10年調薪一次,薪水永遠難以突破4萬,這些都是非身在其中的人無法看見的。
許多人會說,你是一名社工,就應該要有這樣的自決,需要有愛心,去幫助大家,但我也想說,身為一名社工的確是我們選擇的,但身為一名社工的同時,我們也是人,我們需要的和大家都一樣,而社會工作的內涵不只是要有愛心,還需要花上許多的時間和力氣,當我們因為工作而擠壓到家庭、擠壓到自己的時間時,有多少人能夠站出來為我們的權益發聲?
文中作者似乎連社會局和社福單位都分不清楚,而是一面倒的批評社福機構未盡到應盡的義務,或許你不清楚社會局以及社工的作業標準,但事實上該家庭的情況不是我們從網路、新聞媒體就能得知,從十幾年前的人球案,到現在的鄭小妹妹一案,媒體以及民眾的評斷似乎沒有多大的改變,失能的狀況、育幼院的資格、老人院的照護,這些都是有專業的評判標準,而鄭小妹妹是否缺乏生活的常識,都不是依照媒體報出來的情況就能評斷。
台灣看似在社會福利的經費上花了許多錢,但所謂的社福機構,大多是私人或者接受政府委託的方案,在新自由主義以及第三條路的社會福利方向之下,機構很多靠的是政府的委託經費以及募款在生存,社會對於社工人員有許多的期待,因此常常當看到社會案件時的一個質問的,是該縣市的社會局以及社福機構的社工為何沒有第一時間關注以及給予支援。但現實是,社工永遠都有追不完的案件,有限的權限和時間之下,無法在每一個案件上給予最即時的協助,也只能依靠每一次的評估、追案,還有發現問題時的緊急上報,當民眾無法了解社福體系的運作方式,就一面倒的批評時,對於所有在第一線的社工人員來說,不僅是難過更是扼殺了服務的熱忱,台灣對於社工的待遇以及不重視,也成為社工界流動率高的原因。
因此在你批評的同時,希望你也能對社福體系有多一點的了解,了解社福體系、了解社福單位和社會局的差別、了解社工人員能夠做些什麼,當你什麼都沒有做的時候,光憑表面的判斷和批評足以毀掉一個社工所有的心血。
(台北市康復之友協會社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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