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孫中英╱即時報導】 2014.04.21 10:21 pm

金管會將放寬保險業投資公共建設規定,除開放保險業可投資社會住宅及老人住宅,還將投資公共建設及社會福利設施上限,從被投資公司實收資本額的35%、提高到45%;另外保險業除可投資殯葬設施之外,還可對殯葬事業放款。

因為台灣快速邁入高齡化社會,為避勵壽險業資金大量投入老人安養設施,金管會在21日的業務會報中,對保險業相關投資,再做進一步放寬。

目前保險業可用專案方式投資公共建設,金管會將修改「保險業資金辦理專案運用公共及社會福利事業投資管理辦法」,增列保險業資金可投資「老人住宅及社會住宅」。

此外,金管會目前已開放,保險業可投資老人安養社會福利設施,例如可開發安養中心、老人社區,上限是該被投資公司實收資本的35%;金管會也放寬,將該上限提高到45%。

金管會在兩年前已開放保險業可投資,例如墓地開發、殯儀館、靈堂、火化場及骨灰塔等「殯葬設施」。金管會昨天再次放寬,保險業可用放款方式來參與殯葬設施,即保險業除可投資殯葬設施之外,也能對殯葬業放款。

【2014/04/21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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