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今天發布新聞,部長說會檢討身心障礙機構設施標準。這種事情就是很典型的「計劃趕不上變化,變化比不上長官一句話」,前幾天內政部的聲明,跟今天部長的指示,其實都是為了因應前幾天監察院長王建煊,對於《身心障礙機構設置標準》的批評。其實要說這個標準不合時宜,也不盡然,對機構來說,最重要的還是評鑑,評鑑每三年一次,標準每次都會修,如果這個標準真的讓大家那麼不好做,內政部早就被機構轟到臭頭了,還輪得到監察院說話?而衛浴設備也不過就是評鑑的一項而已,沒做好大不了扣個幾分,對很多機構來說,拿什麼等都無所謂,真的有機構因為這個衛浴設備的規定,搞到經營不下去嗎?評鑑固然對很多機構造成很大的麻煩和困擾,但也一直在改進,沒有評鑑以前,身心障礙機構跟監獄或難民營是差不多的,這個對臺灣身心障礙福利機構發展有點了解的,應該都清楚。臺灣社會福利政策要改的還很多,為什麼要挑一個其實不怎麼重要的點去批評,我真是搞不懂監察院。


2012-10-03 18:50 PM 發言人室
內政部檢討身心障礙福利機構設施標準相關規定,衛浴設備不適用1:6設置比例

內政部部長李鴻源於日前責成社會司通盤檢討社福機構有關設施設置之不合時宜法規,內政部已於昨(2)日邀集地方政府、創世基金會等照顧植物人、重癱者之身心障礙社會福利機構代表召開「身心障礙福利機構設施及人員配置標準」研修會議,由曾中明次長主持,會議檢討身心障礙福利機構衛浴設備設置比例相關規定,經相關單位充分討論已獲致修法共識,衛浴設備不適用1:6設置比例。內政部表示,該修正草案將儘速依法制作業程序辦理修正發布相關事宜。
 
內政部說明,在衛浴設備設置比例部分,該會議決議,對於設立專區或專責照顧植物人、重癱或長期臥床者之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將不適用一般身心障礙福利機構衛浴設備1:6設置比例之相關規定。其廁所之設置比例計算基準,將不包含此類機構照顧之植物人、重癱臥床等服務對象在內,而洗澡設備之設置比例也決議同步放寬。
 
內政部指出,現行「身心障礙福利機構設施及人員配置標準」有關住宿機構規定廁所設置與服務人數比例,不得小於1比6,是希望增進服務對象及工作人員協助個案如廁之方便性。97年1月30日該設施標準修正發布後,基於身心障礙福利機構照顧對象之障礙類別眾多且身心功能不同,內政部亦於同年4月24日函釋,可將各式馬桶、移動式大便器等數量納入計算,並非以廁所間數為計算單位,以提供各縣市政府較有彈性並符合植物人照顧之作法。惟為利實務執行,並考量該類機構的實際狀況,內政部此次研修會議決議,將衛浴設備設置比例之彈性作法,明確納入「身心障礙福利機構設施及人員配置標準」。
 
同時,考量植物人、重癱臥床等服務對象仍有身體清潔沐浴之需求,本次會議也決議該等機構應設置至少1套適合臥床或乘坐輪椅身心障礙者使用之洗澡設備,其設置數量以服務人數60人為計算基準,未滿60人者,以60人計算。換句話說,服務人數在60人以下的機構,至少應該設置1套適合植物人、重癱、長期臥床者的洗澡設備,61以上119人以下的機構則應設置2套,以此類推。另外針對專責照顧植物人之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其客廳、餐廳及日常生活訓練室同時放寛可以綜合使用,得不單獨設立。
 
內政部昨天也針對日前小型養護型機構因硬體設施改善、失智照顧型機構照顧服務人數等相關議題,邀集地方政府及老人福利機構等檢討「老人福利機構設立標準」。內政部表示,設立標準修正草案已納入小型養護型機構廁所設置之替代改善方式,同時為使地方政府在輔導老人福利機構改善之認定標準明確且一致,並增訂「老人福利機構不符老人福利機構設立標準替代改善設施認定原則」。


聯絡人:譚志皓科長
聯絡電話:049-2391258
發稿單位:社會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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