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電子報  2008年3月21日 下午 06:10
作者:黃文雄 (人權工作者)

馬先生的綠卡問題,因為謝長廷先生拋出的退選豪賭,這兩天有了新的發展。這種事情如果發生在歐美國家,保證是充滿爆炸性的頭條新聞;可是在台灣卻詭異地只有旁註式的處理。午餐桌上,酒吧台邊,這種新聞冷凍已經是駐台外交官、外國記者和觀察選舉人士談論的奇風異俗。如果只有洋人感到好奇,倒也沒什麼。可是獨立思考的公民,對媒體有如此設定議程權利感到不安的人並不少,這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馬先生的綠卡真的如此不值得討論嗎?就只提一點好了。連我國駐外人員有綠卡的,在上任前都非按規定放棄不可,而馬先生所追求的職位卻是國家元首!不管謝營有些人士質疑的方式如何粗俗輕佻,這還是一個不應被埋沒的公共議題。

美國自恃為天之驕“國”,其移民法極為嚴格。只要看第214(b)條:「任何非移民簽證之申請人都應被推定為移民,除非申請時能使簽證官員相信此人有資格取得非移民簽證…。」換言之,先假定申請者都是移民,然後要求提出反證,才能建立非移民申請者的地位。因此,申請者非填不可的表格裡有非答不可的問題,例如你是不是綠卡的持有者?

可以合理推定,除非他走的是他沒說的特殊管道和程序如公務護照,馬先生當年申請非移民簽證時也必須過這一關,他也有機會義務宣示不想再擁有美國居留權的意志。美國在台協會也一定留有此一宣示和後續手續的紀錄。

如果如此,四十多天前謝營開始質疑時,馬先生為什麼不把這個過程說出來呢?如果他這樣做,並佐以後來才公布的護照上非移民簽證,不是可以馬上賞謝長廷先生一個清脆的耳光,也等於為AIT開了門,不必為了保護隱私考慮而無法清楚的直接澄清本案嗎?如此一來,哪會有提出「自動失效論」的必要?

我只是一個普通公民,不是移民法的律師或專家,可是台灣有移民或旅居美國經驗的民眾本人或其親友太多了,「自動失效論」似乎把一件本來簡單的事情弄複雜了,反而在這許多人心中留下懷疑的空間,實在沒有必要。做為總統候選人,身邊又有眾多幕僚和專家,馬先生為什麼不一勞永逸,把它說清楚(或說出他可能走的特殊管道和程序)呢?有那麼難嗎?

在台灣政治發展的目前階段,我們都知道,「自動失效論」所留下的疑慮絕對不會在選後就消失(子彈總統之後,會不會有綠卡總統);民主社會也不應該「把它掃到地毯下」。睿智如馬先生應該不會沒看到這兩點吧。媒體也應盡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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